泰达股份: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汇编2019-05-11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材料汇编
二零一九年五月天津
目 录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 1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一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原独立董事李宁先生因身体原因提出辞职,导致目前独立董事占董事会全体成员的
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需补选一名独立董事。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提名杨鸿雁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
历附后),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5 月 27 日
简历
杨鸿雁 女,53 岁,无党派人士
一、工作经历
现任天津工业大学法学院教授。历任贵州大学社会科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贵州大学法学院讲
师、副教授、教授。兼任中国法律思想史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天津法理学分会副会长,国家法官
学院天津分院、天津法官学院和天津法院党校教授 。
二、教育背景、专业背景
法学博士,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三、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四、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五、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
结论的情形。
六、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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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截止目前,其本人不持有公司股票。
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九、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
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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