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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年度报告摘要1997-04-01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公司简况
    股票代码:0661
    股票简称:长春高新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CHUANG CHUN HIGH & NEW TECHNOLOGY INDUSTRIES(GROUP)INC.
    公司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同志街64号
    公司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同志街64号火炬大厦
    邮政编码:130021
    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成福
    公司咨询服务机构:证券部
    电话:0431-5669409
    传真:0431-5665390
    联系人:焦敏、尚志慧
    会计师事务所:长春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吉林省律师事务所。
二、主要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

    指标项目                 1996年  扣除新股申购冻结            比上年
                                      资金利息后的指标  1995年   增减(%)
    1.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14,138       14,138       13,573    4.10
    2.净利润(万元)           5,612        5,373        2,700  107.8
    3.总资产(万元)          73,735       73,496       51,437   43.3
    4.股东权益(万元)        35,100       34,861       16,983  106.68
    5.每股收益(元)           0.818        0.783        0.491   66.50
    6.每股净资产(元)         5.11         5.15         3.09    65.37
    7.净资产收益率(%)      16           15.41        15.8      1.27
    8.股东权益比率(%)      47.6         47.43        33       44.24

三、公司经营业绩回顾
    1.一年来经营情况
    1996年是公司加快发展的一年,在本年度中,公司全体员工团结一致、奋力开
拓,抓管理、练内功、增效益、使效益全面超过计划目标。年内公司于12月3 日公
开发行1364万人民币普通股(A股)12月18日公司1900万社会公众股(含536万内部
职工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为公司未来发展注入了活力。公司属高新技术股
份制企业,目前主要经营高新技术产品开发、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建区基础
设施建设、物业管理、国内外贸易,金融业务。1996年共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4,138
万元,比上年增长4.1%,实现税后净利润5,612万元,比上年增长107.8%, 是年
初预测数的124.5%。
    本公司处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科技产业,它既承担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的基础设施开发建设任务,又同时担负着开发区内高新技术项目的转化和发展高科
技产业的重任。1996年公司按照发展主业,调整结构,扩大多种经营的方针,加大
科技产品投资力度,着力提高公司产品的科技含量和经济效益,取得了优异的经营
业绩。
    一是加大开发区集中新建区的开发力度,强化物业管理与服务。1996年公司在
集中新建区开发基础设施面积达125万平方米,取得开发收入8,907万元,在物业管
理方面,由于强化了服务,压缩了费用,1996年公司物业管理收入达2,084 万元,
占主营业务收入的14.74%,比上年增长5.36%。
    二是加大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和产业化力度。1996年公司通过参股加快了开发
区有发展前景的科技产品的转化力度,取得了良好的投资回报。公司参股的长春热
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长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均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1996年公司
取得投资收益711.4万元,比上年增长149.17%。
    三是在多种经营上取得较好业绩。1996年贸易、金融业务快速增长,公司控股
的长春高新开发区城市信用社,在激烈的竞争中,盈利水平居长春市前茅,1996年
公司金融业务收入1,086万元,比上年增长44%。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于1996年12月3 日通过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共募集资金11,493.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10万元)。按照招
股说明书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基因工程药物等6个项目。 但是由于资金到位已接
近年底,因此截止1996年12月31日绝大部分资金暂未投入,仅投入583 万元于长春
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和长春科鹰防腐防水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用于基因工程药物项
目和保温防腐材料项目。预计公司对所属资金使用主要在1997年进行,主要投资项
目将加大投资力度,力争提前达产。
四、股本变化及股本结构情况
    1.股本变化及股本结构情况
    (1)股本结构情况
    1996年度公司股份变动情况表
                                数量:万股、每股面值1元

                         期初数  本次变动增减  期末数
    一、尚未流通股份      13750     -8786     4964
    发起人股              10470     -6282     4188
    社会法人股              600      -360      240
    内部职工股             2680     -2144      536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13750     -8786     4964
    二、已流通股份                   +1900     1900
    境内人民币普通股                 +1900     1900
    已流通股份合计                   +1900     1900
    股本总额              13750     -6886     6864

    (2)股本变动情况原因
    1996年末与1995年末减少股本6886万元是由于本年度公司股票按2.5:1进行同
比例缩股和公司发行社会公众股所至,公司股票上市后截止1996年12月31日股本未
变动。
    2.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日期:1996年12月31日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总公司     4188            61.01
    2     长春南湖实业总公司              100             1.5
    3     冷三                             61.82          0.9
    4     宋帮超                           48             0.7
    5     余菊香                           44.01          0.6
    6     长春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40             0.6
    7     长春市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40             0.6
    8     长春天燃气化学工业公司           40             0.6
    9     李福华                           39.73          0.6
    10    元怀英                           35.85          0.5
    3.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姓  名           职务                年初持股数   年末持股数
    刘成福    董事长、总经理              2500        1000
    李奉杰    董事、副总经理              2500        1000
    孙克林    董事、副总经理              1500         600
    周伟群    董事、副总经理              2500        1000
    孙成德    董事、总工程师                 0           0
    倪志欣    董事、科贸大厦经理          2000         800
    李日超    董事、火炬实业分公司经理    2500        1000
    王凤毓    董事、证券部部长            2500        1000
    徐振超    董事、建设开发分公司经理    2500        1000
    刘  欣    董事、新区管理办主任           0           0
    安吉祥    董事、财务部部长               0           0
    王化传    监事会主席、管理部副部长       0           0
    于景范    监事、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       0           0
    郝立明    监事                           0           0

    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化是由于本年度公司股票按2.5:1进行
同比例缩股。
五、重要事项
    1.公司二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1995年分配预案,公司 1995 年税后利润提取
10%法定公积金,5%法定公益金后,余额暂不分配, 待公司社会公众股发行后由新
老股东共享。
    2.1996年6月 12 日公司第四次股东大会在长春市火炬大厦召开, 审议通过了
1995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1995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1995年度公司利润
分配方案和发行1997年企业建设债券的决议。
    3.经公司二届六次董事会审议决定,通过公司股本缩股方案。鉴于公司只取得
公开发行社会公众股额度1980万元,发行后原股本结构不能满足《公司法》要求,
决定公司股本按2.5:1进行同比例缩股,同时通过关于公司名称变更的决议,修改
公司章程的方案和公司社会公众股发行方案。
    4.1996年10月3日公司在长春市火炬大厦召开1996年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了公司缩股方案、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公司名称变更决定和公司杜会公众股发行方
案。
    5.依据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1996年11月1 日在长春市工商局高新技
术开发区工商分局重新注册登记,更改公司名称由原长春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
集团)公司改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获准公开发行社会公众股1900万股(
含内部职工股536万股),1996年12月3日,公司以“上网发行”方式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1364万股,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刊登于1996年11月28日的《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吉林日报》、《长春日报》上。1996年12月18日,公
司1900万社会公众股(A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至此公司由定向募集公
司转为上市公司(公司上市公告书刊登于1996年12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
券时报》上。
    7.经公司二届四次董事会审议决定,公司以厂房折价投入长春长生实业股汾有
限公司1,150万元,取得合资公司19.38%的股权。
    8.经公司二届五次董事会审议决定,投资兴办长春金赛生化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先期投入483万元。
    9.经公司二届五次董事会审议决定,公司与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合
资兴办长春科鹰保温防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投入968万元,占该合资公司 55
%的股权。
    10.本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六、子公司及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注册资   所占权益%  主要业务
                            本(万元)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      81       100       物业管理
份有限公司火炬实业分公司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    4400       100       物业管理
份有限公司科贸大厦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      2100       100       物业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科建分公司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    5770       100       基础设施开发、房地
份有限公司建设开发分公司                           产开发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进       600       100       国内外贸易、商品供销
出口贸易公司
长春高新开发区城市信用社       300     66.67       金融业务
长春热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5896     42.4        生产销售热收缩材料
长春长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4000     19.38       生产销售生化药品

七、财务报告
    (一)审计意见:本公司1996年度财务报告经长春会计师事务所赵擎麾、陈思
滨注册会计师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长会师审字[1997]第28号”
    (二)财务报表(附后)
资产负债表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财务状况变动表
    (三)财务报表附注
八、其他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于1997年3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八次董事会, 通过
199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1996年度本公司实现税后利润56,115,249.18元, 提取
10%法定公积金、10%任意盈余公积金和5%公益金,加上上年度结转利润 2, 371
,182.96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3,684,223.55元。按照现在公司总股本 12355.2
万股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2股红股(相当于按1996年12月31日总股本68 以万
股每10股送3.6股),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分配。 另拟用资本公积金按现有
股本每10股转增2股。 本分配方案须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报证券主管部门批准后
实施。
九、备查文件
    1.本公司1996年年度报告原本;
    2.长春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1996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原本;
    3.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文件。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7年4月1日

审计报告
                                长会师审字[1997]第28号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贵公司1996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以及1996年度利润
及利润分配表、1996年度财务状况变动表。这些会计报表由贵公司负责,我们的责
任是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
准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
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我们认为,贵公司上述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股份制试点企业会
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贵公司1996年12月31日的财
务状况、1996年度经营成果以及资金变动情况,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符合一贯性原
则。

    长春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赵擎麾
    长春·大马路139号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思滨
                                  1997年3月24日

会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993年6月18日成立, 在长春市工
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注册资本6864万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24389930-
5。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是: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服务, 基础设施的开
发和建设、物业管理,高新技术成果转让及中介服务,商业供销业,餐饮、娱乐、
旅馆、培训及广告业务。
    二、公司的主要会计政策:
    1.公司执行的会计制度:
    公司执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
    2.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公司的会计报表按财政部会字[1995]11号文《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对母公
司及所有应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个别会计报表经充分抵销内部投资,内部交易和
内部债权、债务等内部会计事项后合并编制的。
    已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列示如下:

企业名称                    注册资金    实际投资额    母公司持股比例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进
出口贸易公司               6,000,000.00  6,000,000.00    100%
长春高新开发区城市信用社   3,000,000.00  3,000,000.00    66.67%

    3.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自每年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4.记帐本位币:
    公司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5.记帐原则和计价基础:
    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除资产评估增值外,均按历史成本计价。
    6.存货:
    库存商品,库存材料按实际成本核算,采用加权平均法结转成本;开发产品按
实际成本核算,按个别计价法结转成本;低值易耗品按实际成本核算,领用时采用
“五五摊销法”摊销。
    7.长期投资:
    (1)债券投资按实际成本入帐。
    (2)股权投资占被投资企业权益性资本20%以下的按成本法核算; 占被投资
企业权益性资本20%以上(含20%)的按权益法核算,其中占被投资企业权益性资
本50%以上的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8.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计价标准人民币2,000元以上(含2000元), 其折
旧采用平均年限法,不计残值,实行分类折旧,分类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年限(年)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40               2.5%
    机器设备           12               8.33%
    运输设备           10              10%
    办公设备           10              10%

    9.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
    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按相应年限平均摊销。
    10.坏帐准备:
    应收帐款不计提坏帐准备,发生坏帐损失直接记入管理费用。
    11.收入的实现:
    在发出商品、提供劳务,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时,确认营业收
入的实现。
    12.税项:
    (1)增值税:国内销售进项税税率为17%,销项税税率为17%, 按销项税扣
除进项税后的余额缴纳;出口销售销项税税率为零。
    (2)营业税:除娱乐业务收入按应税收入的10%计算缴纳以外, 其他按应税
业务收入的5%计算缴纳。
    (3)城建税:按应纳增值税和营业税额的7%计算缴纳。
    (4)企业所得税:经长春市财政局批准,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产业1996年按15%税率计算的所得税应予全部退还,计入补贴
收入。
    全资子公司─长春高新技术开发区进出口贸易公司按7.5%缴纳所得税。
    控股公司─长春高新开发区域市信用社被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认定
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撑服务体系,依据开发区字[1995]165 号文亨受高新
技术开发区税收优惠政策,1996年免交所得税。
    13.利润分配:
    根据董事会预分方案公司税后利润按如下比例分配: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0%
    提取公益金              5%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10%
    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75%

    已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控股公司──长春高新开发区城市信用社,根据其董事
会确定的1996年利润分配方案为: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0%
    提取公益金                10%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15%
    按股东出资比例可分配利润  65%
    三、合并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期末余额841,433,879.15元,其中:
    现金                         734,182.32元
    银行存款                  42,353,465.71元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23,972,316.92元
    存放同业款项              17,373,914.20元

    注: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款项系信用社存放在中央银行和其他专业银
行的款项,属于现金资产。
    2.短期投资:
    短期投资期末余额3,995,721.90元,均系股票投资,期末市价为3,589,810.00元
    3.应收帐款:
    应收帐款期末余额133,026,851.94元,1996年末较1995年末增长幅度较大,主要
原因系应收各单位购房及配套设施款,应收房屋租赁费增加

    帐龄            金额        占应收帐款总额的比例
    1年以内    25,140,228.31     18.9%
    1-2年     104,944,142.41     78.9%
    2-3年       2,435,675.55      1.8%
    3年以上       506,805.67      0.4%
    合计      133,026,851.94    100%

    4.预付货款  
    预付货款期末余额36,543,727.40元,主要是预付工程款, 预付货款较年初减少
主要是与施工单位结算后转入相关工程成本。
    5.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93,865,060.13元
    帐龄            金额       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
    1年以内   62,233,693.53      66%
    1-2年     23,307,006.87      25%
    2-3年      3,318,014.60       4%
    3年以上    5,006,345.13       5%
    合计      93,865,060.13     100%
    6.存货:
    存货期末余额8,337,526.96元,其中:
    库存材料             392,018.76元
    库存商品           1,831,641.43元
    低值易耗品           151,563.57元
    开发成本           5,962,303.20元
    7.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27,248,499.43元,其中:
    长春高新开发区城市信用社拆放同业款4,000,000.00元
    长春高新开发区城市信用社短期贷款33,538,900.00元
    长春高新开发区城市信用社贷款呆帐准备-290,400.57元
    8.长期投资
    长期投资期末余额60,171,974.86元
    其中:国库券投资46,025.00元
    股权投资60,125,949.86元,构成如下: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金额    占被投资单位股权比例
    长春热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48,625,949.86    42.4%
    长春长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1,500,000.00    19.38%
    9.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
    (1)固定资产原值
    固定资产类别     期初价值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期末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163,915,701,78  72,910,064.57  38,647,498.59  198,178,267.76
    机器设备          509,113.44   8,138,154.35      10,440.00    8,636,827.79
    运输设备        3,445,462.25   2,616,502.40     226,254.00    5,835,710.65
    办公设备        1,437,661.96     351,680.00                   1,789,341.96
    合计          169,307,939.43  84,016,401.32  38,884,192.59  214,440,148.16
    (2)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类别      期初价值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价值
    房屋建筑物      6,017,290.43   3,913,100.50   1,387,265.11    8,543,125.82
    机器设备           70,714.08     217,669.80         797.50      287,586.38
    运输设备          663,700.75     644,886.00      68,635.61    1,239,951.14
    办公设备          125,902.52     175,269.42         628.69      300,543.25
    合计            6,877,607.78   4,950,925.72   1,457,3Z0.91   10,371,206.59
    10.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64,420,607.47元,其中:
工程名称        实际支用数   预算数       利息资本  资金来源  工程进度
                                           化金额
新星大厦主楼   37937702.30  30000000.00  5991564.82  自筹       95%
科技综合服务楼 23534240.14  24000000.00  2553491.42  自筹       95%
科技公寓         207164.03  12000000.00    16573.96  自筹       15%
丙1路工程        400000.00    400000.00              自筹       98%
开闭所工程      1268614.00   1100000.00              自筹       98%
电外线工程       104728.00    150000.00              自筹       85%
自来水工程       250000.00    500000.00              自筹       50%
5#,6#天井工程    282959.00    270000.00              自筹       95%
平整土地工程     435200.00   1400000.00              自筹       30%
    11.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期末余额10,915,007.00元,其中:
    种类              原值       已摊金额    期末余额    剩余摊销年限
    土地使用权  3,600,000.00    315,000.00   3,285,000.00  37年
    土地使用权  8,361,649.00    731,642.00   7,630,007.00  37年
    合计       11,961,649.00  1,046,642.00  10,915,007.00
    12.递延资产
    递延资产期末余额231,266.54元,其中:
    项目       原值      已摊金额    期末余额   剩余摊销年限
    开办费  385,443.23  154,176.69  231,266.54      3年
    13.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62,953,419.88元,其中:
    币种:人民币元
贷款单位                     到期日   年利率   金额(元)
长春市建行开发区支行        97.01.09  12.08%  10000000.00
长春市建行开发区支行        97.9.25   11.09%   3000000.00
长春市建行开发区支行        97.12.25   8.4%%   750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      97.3.20   12.08%   600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长春市分行      97.6.30   10.98%   3000000.00
中国农业银行长春市分行春城  97.3.15   12.08%   2000000.00
大街办事处
中国银行长春市分行          97.4.11   14.47%   2000000.00
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开发区支行  97.3.9    13.18%   3000000.00
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开发区支行  97.8.8    13.18%   2000000.00
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开发区支行  97.5.8    14.47%   1500000.00
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开发区支行  97.5.8    13.18%   3000000.00
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开发区支行  97.2.28    8.45%   1000000.00
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开发区支行  97.1.15   14.47%   1000000.00
中国建行长春开发区支行      97.9.4    10.05%   3000000.00
吉林省工商银行国际部        97.6.25    7.2%    2883126.64
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        打包贷款   9.85%  12070293.24
    14.应付帐款。
    应付帐款期末余额81,365,323.16元,主要是工程款
    15.未交税金
    未交税金期末余额6,Z76,895.54元,其中:
    未交增值税             -424,794.15元
    未交所得税                57,055.79元
    未交营业税             5,624,122.86元
    未交城建税               196,354.56元
    未交土地增值税           824,156.48元。
    16.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14,460,416.46元,主要是征地补偿费。
    17.预提费用
    预提费用期末余额771,941.36元,其中:
    预提取暖费      203,369.70元
    预提贷款利息    568,571.66元
    18.一年内到期长期负债
    一年内到期长期负债期末余额25,000,00.00元,均系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其中:
    贷款单位                        年利率   币种   金额(万元)    到期日
    中国建设银行长春高新开发区支行  12.24%  人民币  700         97.9.19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长春分公司       8.64%  人民币  250         97.5.31
    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开发区支行      13.5%   人民币  350         97.6.30
    中国工商银行长春信托投资公司     8.64%  人民币  500         97.6.30
    中国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          10.98%  人民币  400         97.9.7
    中国农业银行长春开发区实验支行  13.86%  人民币  200         97.8.25
    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开发区支行      13.18%  人民币  100         97.7.20

    19.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70,488,351.60元,系长春高新开发区城市信用社吸纳的
短期存款及短期储蓄存款。 
    20.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期末余额53,500,000.00元,均系人民币贷款。

    贷款单位                        借款日      到期日   年利率   金额(万元)
    中国建行长春开发区支行         95.12.20  2000.12.19  15.12%    1600
    中国建行长春开发区支行         96.11.29  2001.11.28  11.7%     2000
    中国建行长春开发区支行         94.12.19    98.9.19   13.8%      300
    中国农业银行长春开发区实验支行 96.6.10     99.8.9    14.94%     500
    中国农业银行长春开发区支行     95.12.21    98.5.20   13.5%      750
    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开发区支行     95.12.28    98.4.5    13.5%      200
    21.应付债券
    应付债券期末余额39,076,493.33元
        债券面值     债券期限   到期日   应计利息        期末余额
    35,000,000.00       一年    97.2.2  4,076,493.33  39,076,493.33

    22.其他长期负债:
    其他长期负债期末余额27,737,814.10元,系长春高新开发区城市信用社长期存
款和长期储蓄存款.
    23.股本
    股本结构如下:

    股权种类      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国家股            4,188         61.01
    法人股              240          3.50
    社会公众股        1,900         27.68
    职工内部股          536          7.81
    总股本            6,864        100.00

    股本年初数为13,750万元,经公司1996年10月3日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经
长春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司股本按2.5:1的比例进行同比例缩股,缩减后股本为5500万
元,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获得公开发行股票额度1900万股后, 向社会公开发行
1364
万股(内部职工股占额度上市536万股)。股本增至6864万元。
    24.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期初余额1,340,115.90元,期末余额195,251,395.49元,本期增加193,
911,279.59元。其中:
    (1)评估增值6,896,000.00元,其中3,692,000.00元,系对长春热缩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投资时资产评估增值额,另3,204,000.00元系对长春长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
时资产评估增值额,以上评估增值业经长春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确认计入资本公积。
    (2)退所得税4,718,965.32元,其中:411,025.59元系公司的控股公司──长春高
新开发区城市信用社享受高科技企业的优惠政策,1996年免所得税增加的资本公积中
母公司所拥有的数额;另4,307,939.73系根据长春市人民政府函[1996]30号文件退还
给公司的1995年已上缴的退税款。
    (3)缩股增加资本公积82,500,000.00元,系经1996年10月3日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通过;并经长春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司股本按2.5:1同比例缩股后增加资本公积的数
额。
    (4)资本溢价收入99,796,314.27元,系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溢价收入扣除
各项发行费用后的金额,其中,申购资金存款利息收入19,794.72元。
    25.盈余公积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公积金   5,013,513.58   6,122,525.78              11,136,039.36
    法定公益金   2,633,791.98   3,032,163.14  254,070.38   5,411,884.74
    任意公积金     381,105.56   5,901,590.65               6,282,695.61
    合计         8,028,411.12  15,056,278.97  254,070.38  22,830,619.71

    26.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期初余额22,963,182.96元,本期实现净利润56,115,249.18元,提取
盈余公积金14,802,208.59元,期末余额64,276,223.55元。
    27.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本期累计141,376,822.18元,其中:
    房屋租赁业务收入        20,840,966.02元
    商品销售收入            14,873,537.23元
    商品房销售收入          35,471,700.00元
    配套设施销售收入        53,600,000.00元
    金融业务收入            10,864,024.43元
    餐饮等服务业收入         5,726,594.50元
    28.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本期累计18,059,895.81元,其中:
    利息净支出         18,051,153.31元
    其他                    8,742.50元
    29.其他业务利润
    其他业务利润本期累计27,080,415.55元,其中
    (1)客运利润                  10,395.00元
    (2)大楼综合服务收入         287,688.39元
    (3)代理出口手续费用收入     141,205.37元
    (4)转出在建工程收入      26,641,126.79元
    30.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本期累计9,651,027.30元,其中:
    国库券利息              21,639.81元
    股票投资收益         2,515,237.63无
    非控股公司分配利润   7,114,149.86元
    31.补贴收入
    补贴收入6,953,545.54元系应退1996年度所得税款,经长春市财政局批准计入本科目。
    32.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本期累计6,191,537.03元,其中:
    申购资金存款利息        2,394,195.94元
    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      3,785,915.98元
    罚款收入                   11,308.08元
    其他                          117.03元
    33.营业外支出
    营业外支出本期累计392,245.96元,其中:
    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     40,329.36元
    劳动保险费            214,002.42元
    捐款                   27,994.18元
    罚款及滞纳金          103,000.00元
    其他                    6,9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