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2018-10-23
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18-099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
公司控股股东——长春高新超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达投资”)部分股
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通知。获悉,2018年10月18日,超达投资将其质押于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新民大街支行的部分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000,000股中的
3,750,000股解除质押,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8年10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次日,超达投资将该部分解除质押的股份质押于渤
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出资人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
翔集团”)向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提供质押担保。本次股权质押登记
手续已于2018年10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股份本次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一 本次解除质押
解除质押股
股东名称 大股东及一 质押登记日 质押解除日 质权人 占其所持股份
数(股)
致行动人 比例(%)
中国银行股份
超达投资 第一大股东 3,750,000 2014 年 10 月 8 日 2018 年 10 月 17 日 有限公司长春 9.86%
新民大街支行
2、股东股份本次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一 本次质押占
质押股数
股东名称 大股东及一 质押登记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其所持股份 用途
(股)
致行动人 比例(%)
龙翔
办理解除质 渤海国际信托
超达投资 第一大股东 3,750,000 2018 年 10 月 18 日 9.86% 集团
押登记之日 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
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超达投资通过普通证券账户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共计
38,038,4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36%;超达投资本次部分股份质押及质押后,
其合计质押股数为18,889,055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49.66%,占公司总
股本的11.10%。
二、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部分解除质押登记);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质押)。
特此公告。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