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2019-10-15
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19-094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
公司第一大股东——长春高新超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达投资”)部分
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通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办理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近日,超达投资将其原质押于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 8,500,000 股无限售
流通股中的 3,640,000 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为第一 本次解除质押
解除质押股
股东名称 大股东及一 质押登记日 质押解除日 质权人 占其所持股份
数(股)
致行动人 比例(%)
华鑫国际信托
超达投资 第一大股东 3,640,000 2018-07-18 2019-10-11 9.57
有限公司
二、股东股份本次质押的基本情况
2019 年 10 月 11 日,超达投资将上述解除质押的股份质押于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为其出资人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贷款提供质押担
保。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为第一
质押股数 本次质押占其所持
股东名称 大股东及一 质押登记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股) 股份比例(%)
致行动人
办理解除质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超达投资 第一大股东 3,640,000 2019-10-11 9.57
押登记之日 限公司长春分行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超达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共计38,038,47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36%,其中合计质押股数为18,889,055股,占其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的49.66%,占公司总股本的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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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部分解除质押登记)》;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4、《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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