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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春高新:关于部分董事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23-02-22  

                              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23-011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1 日收到公司董事 ZHU JEFF XIANCHAO(中文名:祝先潮)先生的通知,
      基于公司发展的良好态势及对未来发展的充足信心,出于对公司估值的理性判断,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其本人于 2023 年 2 月 20 日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1、增持人员:公司董事 ZHU JEFF XIANCHAO(中文名:祝先潮)先生
              2、增持目的:对公司长期价值认可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
              3、增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自二级市场买入
              4、增持股份情况:
                            增持前                               本次增持                           增持后持
      姓名           职务   持股数                                                     成交金额     股数量
                                             日期           数量(股) 均价(元/股)
                            量(股)                                                    (元)      (股)
ZHU JEFF XIANCHAO
                     董事         0    2023 年 2 月 20 日      3,200        199.42     638,144.00      3,200
(中文名:祝先潮)

              5、增持资金:该名董事本次增持公司股份属其个人行为,资金来源为自筹
      资金。

             二、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董事 ZHU JEFF XIANCHAO(中文名:祝先潮)先生本次增持公司股
      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
      规定。
     2、本次增持的董事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后六个月内不
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
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