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同意吴旭东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同意 吴旭东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了解,我们认为:①公司董事候选人吴旭东先生的任职资格合法。经审阅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未发现其有《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以及被中国 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认为其具备了与其行 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能力。②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吴旭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陈晋蓉、牛红军、虞世全 2019 年 1 月 29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