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纺机: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2-16
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
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及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经认真审阅,
现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史建平先生、杨华明先生不再任副总经理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经审阅,董事会审议史建平先生、杨华明先生不再任公司副总经
理的议案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本次工作调整后,史建平先生、杨华明先生拟分别任公
司董事,不存在对公司经营、发展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况。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史建平先生、杨华明先生不再任公司副
总经理。
二、《关于聘任副总经理、总经济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未发现聘任人选高林郁先生、管锦文先生、安勇芝女士
有《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认为高林郁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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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锦文先生、安勇芝女士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能
力;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聘任高林郁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管锦
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安勇芝女士为公司总经济师。
三、《关于增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未发现董事候选人邵明东先生、史建平先生、杨华明先
生有《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认为邵明东先生、史建平
先生、杨华明先生,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能力;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邵明东先生、史建平先生、杨华明先生
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一致认为,本办法的制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决
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该事项无异议。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办法》,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牛红军、虞世全、赵引贵
2020 年 1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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