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纺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2021-04-22
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现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的《本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 认 真 审 阅 议 案 材 料 : 本 公 司 2020 年 度 实 现 净 利 润 人 民 币
19,034,787.82元,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
册资本百分之五十以上,不再提取,当年形成可供分配利润人民币
19,034,787.82元,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3,637,173.87元。
根据2020年利润情况,并充分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建议
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派发2020年股利每股人民币0.112元(含
税),共计人民币78,862,560.00元。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人民币
124,774,613.87元结转以后年度使用。
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
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牛红军、虞世全、赵引贵
2021年4月22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