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现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本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的议案》发表独立 意见: 经认真审阅议案材料,我们认为公司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职业资格,在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过程中勤勉尽责,保持了独 立性和谨慎性,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在约定时间内 较好地完成了全部审计工作。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由公司董事会提请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牛红军、虞世全、赵引贵 2021年4月22日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