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 “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现对拟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的《关于续聘本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 现发表如下意见: 经认真审阅议案材料,我们通过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资历资质进行核查,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在相关业务的处理上具有丰富的经验,该事务所执业人员有良好的执 业素质和执业道德,对会计信息的审计结果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的实际 情况,此次续聘审计机构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 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牛红军、虞世全、赵引贵 2021年4月22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