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纺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2022-04-23
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
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现对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本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人民币31,992,749.43元。根据《公司
章程》规定,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注册资本百分之五十以上不再提取。
当年形成可供分配利润人民币31,992,749.43元,累计结余可供分配
利润为人民币170,046,519.18元。根据2021年利润实现情况,公司充
分考虑股东利益和长远发展,确定2021年利润分配方案为:派发股利
每股人民币0.086元(含税),共计人民币60,555,180.00元。本公司
剩余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09,491,339.18元结转以后年度使用。
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虞世全、赵引贵、高卫东
2022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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