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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好置业: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2017-10-12  

						股票简称:美好置业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7-50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好置业”、“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陕西
名流置业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名流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
名流”)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新城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西
安新城支行”)申请借款总额 1.5 亿元,用于陕西名流印象(美好时光)项目的
开发建设,融资期限 36 个月,借款合同利率为起息日基准利率上浮 5%,并自起
息日起至上述借款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每 12 个月根据利率调整日当日的基准利
率以及上述上浮比例调整一次。
    为保证融资的顺利实施,陕西名流将与建设银行西安新城支行签署《抵押合
同》,以持有的名流印象(美好时光)项目的自有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提供抵
押担保;公司将与建设银行西安新城支行签署《保证合同》,为陕西名流本次融
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总
额不超过 120 亿元融资担保(含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的授权范围内。因此,该
担保事项不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陕西名流基本情况
    陕西名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企业全称:陕西名流置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916101335614773351;法定代表人:汤国强;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0 年 10 月 20 日;住所:西安曲江新区芙蓉西路 6 号曲江城市花
园二期第 1 幢 2 单元负 1 层 2F101 号房;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
销售;房地产项目投资(仅限以自有资产投资);物业管理;房屋及设备租赁;装
修工程的施工。


    2、陕西名流财务状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陕西名流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97,061.16 万元,负
债总额为 73,110.30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为 73,110.30 万元),净资产为 23,950.86
万元,2016 年度营业收入为 0 万元,净利润为-1,240.93 万元。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陕西名流资产总额为 102,528.06 万元,负债总额
为 79,331.40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为 79,331.40 万元),净资产为 23,196.66 万元,
2017 年 1-6 月份营业收入为 0 万元,净利润为 -754.21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
审计)


       三、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1、项目融资贷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
       (1)借款人(甲方):陕西名流
    (2)贷款人(乙方):建设银行西安新城支行
    (3)借款用途:用于陕西名流印象(美好时光)项目的开发建设。
    (4)借款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和 10,000 万元,合计为 15,000 万
元。
    (5)借款期限:36 个月。
    (6)贷款利率:起息日基准利率上浮 5%,并自起息日起至本合同项下本
息全部清偿之日止每 12 个月根据利率调整日当日的基准利率以及上浮比例调整
一次。
    (7)还款来源:名流印象一期(美好时光)和名流印象二期(美好时光)
项目的所有经营收入。根据销售进度还款安排与时点分期还款计划双线控制还款
进度,按照孰快原则执行还款。
    2、抵押合同
    (1)抵押人(甲方):陕西名流
    (2)抵押权人(乙方):建设银行西安新城支行
    (3)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违
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
生的费用。
    (4)抵押物:甲方持有的名流印象(美好时光)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
工程。(土地权属证书编号:西曲江国用[2016 出]第 004 号、第 005 号;市曲江
国用[2014 出]第 039 号、第 040 号)


    3、保证合同
    (1)保证人(甲方):美好置业
    (2)债权人(乙方):建设银行西安新城支行
    (3)债务人:陕西名流
    (4)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违
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
生的费用。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后两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作为陕西名流的母公司,对该公司资金具有较强的控制能力。陕西名流
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和偿还债务能力,本公司上述担保将有利于其筹措项目开发资
金,对其业务发展产生积极的作用,有利于保障公司整体经营目标和发展规划的
顺利实现,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余额为492,725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6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比例为76.04%,均为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本次担保事项涉及的项目融资贷款合同、抵押合同、保证合同;
    2、美好置业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