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方微: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18-10-31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18-068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 续 聘 2018 年 度 审 计 机 构 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18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亚太事务所”)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本事项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亦就本事项
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亚太事务所具有财政部、证监会批准的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资格,
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 2016 年及 2017 年度审计工
作中,亚太事务所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
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按计划完成了对公司的各项审计
业务,能够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鉴于亚太事务所的专
业能力、良好的职业操守及与公司过往的业务合作情况,公司拟聘请亚太事务所
作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相关审计费用
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亚太事务
所协商确定。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就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已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1、此次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规定,能够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
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之前与公司的
合作过程中体现出较好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能够满足对公司 2018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三、续聘审计机构所履行的程序
1、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和独立意见;
2、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通过,并经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