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上峰水泥: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已取消)2018-10-27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18-107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相关
议案已经 2018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
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18 年 10 月 27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8 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18-106)。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以人民币 5,0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 11.00 元/股(含 11.00
元/股),按照股份回购金额上限 30,0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11.00 元/股进
行测算,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2,727.27 万股,约占公
司总股本的 3.3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实施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并减少注册资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本公司债权人
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天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
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
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
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18 年 10 月 27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0 日,每日 8:30—12:00、13:30—17:
                                      1
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738 号西
溪乐谷创意产业园 1 号楼上峰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瞿辉、徐小锋
    联系电话:0571-56030516
       联系传真:0571-56075060
       邮政邮编:310030
    E-mail:sfsn672@163.com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
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
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
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0 月 26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