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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峰水泥:监事会决议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21-034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上午 9:30 时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4 名,实
际出席监事 4 名,本次会议由赵旭飞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 年,公司按照中期战略规划和“一主两翼”发展主线,分解年度工作
任务,落实发展建设项目。在聚焦做大做强水泥建材主业的同时,一方面延伸产
业链,依托主业增加价值,骨料产能与产量实现增长、水泥窑协同环保业务两大
基地相继建成投运;一方面适度进行新经济产业股权投资,优化资源配置,增强
公司持续发展竞争力。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4.32 亿元,同比下降 13.22%;实现营业利润 27.21 亿元,同比下降 13.89%;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0.26 亿元,同比下降 13.11%;实现基本
每股收益 2.54 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33.55%,销售净利率为 31.82%,全
年全部产品营业毛利率为 48.60%,与上年毛利率基本持平。
    表决结果:同意票 4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发展规划
的资金需求情况,拟定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本年度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
802,063,94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8.50 元(含税),送
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681,754,350.7
                                     1
元(含税),占上市公司本年度归母净利润(合并报表)的 33.65%,剩余未分配
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经审核,与会监事会一致认为:董事会提交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长远利益。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4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 2020 年 4 月 28 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4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
系较为健全,能够保障公司管理和发展的规范运行,能够对公司财务管理、重大
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方面充分发挥管控作用,切实保障了经
营活动和管理工作的政策进行,具有有效性和合理性。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
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 2021 年 4 月 28 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4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的规定。
    2、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各项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 2020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请详见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2
及摘要》(摘要公告编号:2020-036)
    表决结果:同意票 4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一致认为:
    1、《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2、《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
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1 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所披露
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 4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姚兵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并向公司监事会
递交书面辞职报告。经公司第三大股东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推荐,公
司监事会补选解硕荣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请详见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股东代表监事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表决结果:同意票 4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8 年 12 月 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
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由于上
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内容请详见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3
(公告编号:2021-040)
   表决结果:同意票 4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附件:

                                   4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解硕荣,男,1965 年 8 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高级会计师。
       1986 年 9 月至 1988 年 3 月任铜陵有色金属公司财务处核算员;
       1988 年 4 月至 1997 年 4 月任铜陵有色金属公司机动处财务科科员;
       1997 年 4 月至 1998 年 3 月任铜陵有色金属(集团)公司机动处财务科副科
长;
       1998 年 3 月至 1999 年 12 月 在安徽铜都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工作;
       1999 年 12 月至 2002 年 11 月任安徽铜都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正
科级);
       2002 年 11 月至 2006 年 11 月任安徽铜都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副
处级);
       2007 年 01 月至 2011 年 10 月任安徽铜都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
       2011 年 10 月至 2012 年 2 月任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
       2012 年 2 月至 2013 年 2 月任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
铜陵有色铜冠冶化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13 年 2 月至 2016 年 1 月任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
       2016 年 1 月至 2020 年 1 月任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
       2017 年 3 月至今任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2021 年 1 月至今任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财务部部
长;
       解硕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该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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