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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峰水泥: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2021-07-27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21-056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落实战略发展规划,在立足主业的同时适度开展新经济产业财务投资,推
进“一主两翼”具体项目有序落地,以提升企业可持续发展综合竞争力,甘肃上
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以全资子公司宁波上融
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上融”)为出资主体与专业机构合资成立私募投
资基金——苏州工业园区君璞然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君
璞然创投”),宁波上融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 20,000 万元占君璞然创投 20.00%的
合伙份额。君璞然创投基金将重点投资于集成电路存储器设计及晶圆制造和加工
领域。
    本次合作投资事项属于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新
经济产业投资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合作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合作的专业投资机构基本信息
    合作的专业投资机构之一:
    机构名称:苏州工业园区兰璞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兰璞创投”)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1MHNW83H
    企业类型: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16 年 4 月 8 日
    注册资本:1,500 万元人民币
                                    1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 183 号 9 幢 301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朱克学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管理;创业投资。
    兰璞创投是一家国内知名股权投资机构,旗下拥有多支股权投资基金,主要
专注于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产业领域企业的股权投资,发掘优质项目,在项目发展
初期进行投资,帮助投资企业快速成长。
    基金管理人备案情况:兰璞创投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
备案编号:P1067353
    合伙人信息:

             合伙人名称                 出资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朱克学                                  16.67%            250
 闫海峰                                  9.00%             135

 李海涛                                  59.33%            890

 南京摩尔物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5.00%            225

                 合计                   100.00%           1,500

    关联关系说明:截至本公告日,兰璞创投已与公司合作成立了合肥存鑫集成
电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璞然集成电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及苏州工业园区芯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兰璞创投作为管理人
管理上述三个私募基金外,兰璞创投与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不
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合作的专业投资机构之二:
    机构名称: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联资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56710512K
    企业类型:其它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3 年 11 月 19 日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 2 号院 1 号楼 16 层 1604
    法定代表人:朱立南

                                    2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项目投资。
      君联资本是联想控股旗下独立的专业风险投资机构,君联资本的核心业务定
  位于初创期风险投资和扩展期成长投资。通过资本和管理的帮助,促进投资企业
  创新与成长,推动产业进步和社会发展。
      备案情况:君联资本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备案编号:
  P1000489
      股东信息:

                   合伙人名称                    出资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
                                                                      元)

    北京君诚合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0.00%              8000
    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0%              2000

                      合计                       100.00%            10,000

      关联关系说明:截至本公告日,君联资本与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
  安排,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三、与合作机构成立私募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与合作机构成立的私募投资基金名称:苏州工业园区君璞然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规模:10.00 亿元人民币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工业园区兰璞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
      注册地:苏州工业园区东环路 1580 号万宝商业广场 1 幢 3109 室
      基金备案情况:君璞然创投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备案编
  号:SQY725
      合伙人信息:                                                    单位:万元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性质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

苏州工 业园区 兰璞创 业投 资管理 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人       货币            100

                                       3
(普通合伙)

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货币         100
上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货币       45,000

宁波上融物流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货币       20,000

华芳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货币       14,700

秦大乾                                      有限合伙人   货币        3,000

安徽昊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货币        3,000

赵林                                        有限合伙人   货币        4,200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货币        2,000

蔡倩                                        有限合伙人   货币        2,000

钟世峰                                      有限合伙人   货币        2,000

陈建新                                      有限合伙人   货币        1,500

许嘉琳                                      有限合伙人   货币        1,000

上海灵敏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货币         600
钱雪梅                                      有限合伙人   货币         800

                               合计                                 100,000

         关联关系:上述合伙人中除宁波上融(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兰璞创投(已
  与公司合作成立三只基金)外,其他合伙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君璞然创投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基金管理人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本基金管理人由苏州工业园区兰璞创业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普通合伙)担任。
         2、出资进度
         各有限合伙人对本基金的认缴出资额在本基金拟投标的通过投资决策委员
  会之后 3 日内按照基金管理人签发《出资通知书》要求出资。
         3、退出机制
         除非发生当然退伙或协议约定可以退伙的情形,本合伙企业原则上在企业解
  散之前,任何合伙人不得退伙或提出提前收回实缴资本的要求,否则合伙人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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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造成基金的全部损失。
    4、本基金的会计核算方式
    本基金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5、君璞然创投的管理模式和决策机制
    君璞然创投由普通合伙人担任本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按照《私募投资基
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以及本协议约定对君璞然创投的运作进行管理。
    君璞然创投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其成员为 3 名,普通合伙人苏州工业园区
兰璞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委派 2 名委员,普通合伙人君联资本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委派 1 名委员,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由李海涛担任。
    在本基金存续期间,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调查分析,负责将项目投资、项目
退出、收益分配时点、资本运作及其他影响本基金发展的事项形成书面报告并提
请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委员会经讨论研究后作出相应决策或者建议,作为执行
事务合伙人执行和参考的依据。
    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对于上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的事项需要由全体
委员一致同意。
    6、合伙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6.1 普通合伙人的权利
    1) 委派、撤换执行合伙事务代表;
    2) 依法参加合伙人会议,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3) 向合伙人会议提名承办本基金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4) 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5) 基金清算时,参与基金剩余财产的分配;
    6) 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6.2 普通合伙人的义务
    1) 不得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
除外;
    2) 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基金相竞争的业务,但普通合伙人管
理的其他基金所投的项目企业与本基金的所投的项目企业相同或属于同类型企


                                   5
业的,不视为违反本项义务;
       3) 未经合伙人会议通过,普通合伙人不得与本基金进行交易,但普通合伙
人按照本协议取得的利润分配不受此限;
       4) 对本基金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5) 对基金中的合伙事务和投资组合等相关事务予以保密;
       6) 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6.3 有限合伙人的权利
       1) 对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情况进行监督;
       2) 对本基金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3) 有权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并按照本协议约定查阅合伙
企业会计账薄等财务资料;
       4) 依法请求召开、参加合伙人会议,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5) 依法转让其对本基金出资所形成的基金份额;
       6) 依法将其在本基金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7) 依法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基金竞争的业务;
       8) 依法并根据本协议约定与本基金进行交易;
       9) 在基金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提起诉
讼;
       10)按照基金的约定,享有基金收益的分配权;
       11)基金清算时,参与基金剩余财产的分配;
       12)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6.4 有限合伙人的义务
       1) 不得从事可能损害本基金利益的活动;
       2) 对本基金的债务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3) 对本基金中的合伙事务及与经营有关事宜予以保密;
       4) 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7、收益分配机制
       合伙企业分配按照“收益即分配”、“按季支付”原则进行分配。对于合伙企
业投资项目所取得的各种现金收入(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项目分红、项目处置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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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入、利息、各种费用返还、滞纳金、罚息等现金收入),扣除按合伙协议规定
和全体合伙人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支付的合伙企业费用后的余额,基金管理人应
先按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占基金实缴出资总额的相对比例对各合伙人对应的
可分配资金进行初步划分,再按如下约定的分配规则进行分配,分配时间通常不
应晚于合伙企业获得项目投资收入所在财政季度结束后的三十(30)日。合伙企
业的其他现金收入应与最接近的未来项目投资收入一起进行分配。分配规则如下:
    (1) 对任一合伙人而言,在该合伙人对应的可分配资金中先向其分配实缴
出资,直至该合伙人取得的累计分配金额等于该合伙人的累计实缴出资额;
    若各有限合伙人对应的可分配资金不足以收回其实缴出资额,则普通合伙人
暂不进行分配,应将其对应的可分配资金向各有限合伙人按照各有限合伙人实缴
出资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分配,直至各有限合伙人收回其实缴出资额。
    (2) 如有剩余,继续向该合伙人分配,直至该合伙人就其实缴出资额实现
10%/年(单利)的平均投资净收益率(各期实缴出资的收益分别从该合伙人各期
实际缴付出资之日(含)起算至该分配时点(不含)止,具体计算方式为:该合伙人
实缴出资金额×10%×实际出资天数÷360);
    若各有限合伙人对应的可分配资金不足以收回其实缴出资额对应的 10%/年
(单利)的平均投资净收益,则从普通合伙人初步分配对应的可分配资金中先行
分配普通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若分配完普通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后仍有剩余,
则应将剩余的可分配资金向各有限合伙人按照各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额的相对
比例进行分配,直至各有限合伙人收回其实缴出资额对应的 10%/年(单利)的
平均投资净收益,如有剩余,则应将剩余的可分配资金向各普通合伙人按照各普
通合伙人实缴出资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分配,直至各普通合伙人收回其实缴出资额
对应的 10%/年(单利)的平均投资净收益。
    (3)如有剩余,继续向该合伙人分配,若该合伙人为有限合伙人,可分得
本第(3)款约定余额的 80%,本第(3)款约定余额的 20%分配给 2 位普通合伙
人;若该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则可分得本第(3)款约定余额的 100%。
    8、管理费
    各方确认,本基金自设立后,本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实缴出资规模的 2%/年
收取管理费(含增值税),管理费的计费期间为 2021、2022 和 2023 三个完整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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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年度,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各合伙人在收到管理人发出的《缴款通知书》
后向管理人支付每年度的管理费。各方确认,本基金管理人不收取任何后端收益
分成(也即 Carry),普通合伙人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收取后端收益分成。
    9、合伙协议生效时间
    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基金管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其他说明
    1、本次投资基金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未参与基金合伙份额的认购,亦未在基金中任职。
    六、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一)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经济产业财务投资基于公司发展战略需要,符合公司“一主两翼”战
略中新经济产业股权投资翼的规划范围,符合国家重点支持倡导的解决“卡脖子”
问题的核心技术创新领域,对公司着眼长远、稳中求进的转型升级和可持续价值
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公司在坚持立足主业升级,切实保障主业经营及投资现金流需求、有效控制
风险的前提下进行新经济产业财务投资,不仅有利于适当平抑单一主业周期性波
动风险,并提升团队综合经营管理水平,促进现有主业加快融入产业互联网升级
思维,进一步增强公司整体综合竞争力。公司将充分利用资源,借助专业投资管
理机构等优势和资源,把握投资风险,优化投资配置,助力投资升级,为公司持
续、快速、稳定发展提供支持。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
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
    (1)投资标的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政策变化、投资标的经营管理、
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2)存在被投企业无法及时退出,影响现金流回款而延期等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建立规范的投资决策和风险防控管理体系,并将就新经济股权
投资风险管控配套建立相应具体管理流程制度细则。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监管政


                                   8
策变化,按照规范要求和内部管控机制要求,加强专业研判和投资决策,以及股
权项目投资相关投后管理,积极预防并降低相关风险;
    (2)本次合作专业机构具有丰富的新产业投资经验,对集成电路等新兴产
业投资领域较为熟悉,并具有专业的风险控制体系;
    (3)加强投资项目管控。公司将加强与专业合作投资机构合作,严格做好
投资风险管控,充分把握标的项目整体发展情形,定期检查和密切关注投资后续
运作情况,并及时按规范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
    七、备查文件
    1、《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7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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