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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峰水泥:董事会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符合《指导意见》相关规定的说明2021-09-29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符合《指导意见》

                           相关规定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
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
持股计划》(以下简称“《信息披露指引 4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
及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甘
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下称“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 现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是否符合《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说明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信息披露指引 4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
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信息披露指引 4 号》等有关 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3、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 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 次
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法
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
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
    4、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拟定的持有人符合《指导意见》、《信息披露指引 4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
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董事会认为《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符合《指导意见》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