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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峰水泥: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0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要求,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
  态度,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查阅资料、现场了解、列席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方式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忠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生产经
  营、依法运作、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决策、内部控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
  职等情况实施了有效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有效促进了公司规
  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现将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情况具体报告如下:

       一、工作回顾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四次会议,监事会全体成员均全部出席所有监
  事会会议,对每项议案都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通过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度
                                              预算报告》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2年4月25日
议                                            《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关于部分董事、高管人员补偿投资者追
                                              偿损失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22年5月19日        的议案》
                                              《关于变更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22年8月23日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22年10月26日       《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监督、检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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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公司法规的
相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角度出发,认真履行监事
会的职能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等
方面进行了全面监督,对下列事项发表了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赋予的职权,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查阅公司资料,现场调查
了解,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
的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以及公司内控制度的健全和完善等
方面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并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的运作规范,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决策科学合理,决议内容合法有
效;董事会能够按照规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忠实履行诚信义
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权益之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和财务资料进行了检查和审核,认
为:公司财务内控制度健全,业务流程完善,财务运作规范,公司财务报表的编
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报告期
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履行了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关联交易价格
均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决
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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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对外担保情况
    2022 年,公司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
保或者控股子公司之间互保,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五)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现已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
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
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
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
情人管理体系;公司能够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内幕
信息管理和登记工作,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也
未发生因内幕信息交易而受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
    (七)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提议和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
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
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2023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3年,监事会将继续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以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
股东权益为目标,以客观公正、求真务实的态度,全力支持配合股东和董事会的
工作,并将程序监督和实体监督结合起来,注重监督与服务并重,认真全面履行
监事会职责;促进公司内控体系的有效运行,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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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项决策程序的合规性,促进公司不断加强规范运作、提高治理水平,更好地维
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 年 0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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