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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远东:关于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2013-08-15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ST 远东     公告编号:2013-049



         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 2006 年、2007

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规则》第 13.2.1 条的规定,自 2008 年 4 月 30 日起公司股票实行

“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ST 远东”变更为“*ST

远东”,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度限制为 5%。

    二、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2 年度财务

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3]第

510045 号),公司 201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608.4 万元,实现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48.92 万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84.08 万元,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4492.3 万元。

    2012 年度审计结果表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版)第 13.2.1 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已消除,且不存在其他风
险警示的情形。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19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

销对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自 2013 年 8 月 19 日起撤销对公司

股票交易的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ST 远东”变更为“远

东股份”,证券代码仍为“000681”。因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公司股票已于 2013 年 2 月 26 日起停牌,尚未恢复交易。公司

股票将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信息后恢复交易,自恢复交易之日起

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恢复为 10%。

    三、其他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三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