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股份:股东减持股份公告2013-09-02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远东股份 公告编号:2013-056
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3年8月30日,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资产”)
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东方资产自2009年1月15日—2013年8月29日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23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63%。此次股份变动前,东方资产持有公司股份
11,415,5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4%,本次减持后,东方资产仍持有
公司股份8,185,5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2%,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
上的股东。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占总股本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股)
(%)
2009 年 1 月 15 日—
集中竞价交易 1,250,000 0.63
2009 年 3 月 23 日
中国东方资产
管理公司
2013 年 8 月 19 日—
集中竞价交易 1,980,000 1.00
2013 年 8 月 29 日
合计 3,230,000 1.63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1,415,564 5.74 8,185,564 4.12
中国东方资 其中:无限售
11,415,564 5.74 8,185,564 4.12
产管理公司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份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没有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
有关规定。其间任意 30 天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数量均未超过 1%。
2、本次减持公司股份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
规定。
3. 本次减持股东东方资产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后
东方资产不再是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
4、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关于减持股权的函
特此公告。
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三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