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远东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09-27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远东股份     公告编号:2013-058



          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于 2013 年 9 月 24 日上午 10:00 在沈阳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于 2013 年 9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应到会董事 8 人,
实际到会董事 8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姜放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
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
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经自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条件。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

    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了本次交易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方案概述

                                1
    本次交易公司拟向廖道训、吴玉瑞、吴春红、柴继军、姜海林、
陈智华、袁闯、李学凌、高玮、梁世平、黄厄文、谢志辉、秦弦、马
文佳、王广平、张向宁、喻建军等 17 名自然人(下称“廖道训等 17
名自然人”)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华夏视觉(北京)图像技术
有限公司(下称“华夏视觉”)100%股权和北京汉华易美图片有限
公司(下称“汉华易美”)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
有华夏视觉 100%股权和汉华易美 100%股权。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标的资产的定价原则及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中,公司聘请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下称“中和评估”)
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标的资产的价值进行了评估,并最终以收
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根据中和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书》(中和评报字(2013)第 BJV1008-1 号、中和评报字(2013)第
BJV1008-2 号)的评估结果,标的资产评估值为 248,813 万元。标的
资产的交易价格以评估价值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为 248,813
万元。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发行种类和面值

    本次交易中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
币 1.00 元。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廖道训、吴玉瑞、吴春红、
柴继军、姜海林、陈智华、袁闯、李学凌、高玮、梁世平、黄厄文、
谢志辉、秦弦、马文佳、王广平、张向宁、喻建军等 17 名自然人。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2
    本次交易向廖道训等 17 名自然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
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公司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公司向廖道训 17 名自然人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5.28 元/股,为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最终发行价格尚需经公司
股东大会批准。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发行股份数量

    向廖道训等 17 名自然人发行股份总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发行数
量=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拟发行股份数量为 471,236,736 股,具体
如下表所示:
                         持有标的资产股权比例
    发行对象                                        发行股数(股)
                    华夏视觉             汉华易美

     廖道训        18.9207%              18.9207%     89,161,290

     吴玉瑞        18.9207%              18.9207%     89,161,290

     吴春红        20.7778%              20.7778%     97,912,627

     柴继军        10.5599%              10.5599%     49,762,128

     姜海林         6.4957%              6.4957%      30,610,125

     陈智华         3.1472%              3.1472%      14,830,762

     袁 闯          1.4763%              1.4763%      6,956,868

     李学凌         1.2978%              1.2978%      6,115,710


                                  3
                         持有标的资产股权比例
    发行对象                                        发行股数(股)
                     华夏视觉            汉华易美

     高 玮           0.6489%             0.6489%      3,057,855

     梁世平          0.1000%             0.1000%       471,236

     黄厄文          12.7629%            12.7629%     60,143,474

     谢志辉          1.5780%             1.5780%      7,436,115

      秦弦           1.3855%             1.3855%      6,528,985

     马文佳          0.5961%             0.5961%      2,809,042

     王广平          0.5961%             0.5961%      2,809,042

     张向宁          0.5961%             0.5961%      2,809,042

     喻建军          0.1403%             0.1403%       661,145

      合计            100 %                100%      471,236,736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本次发行价格因公司出现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做相应调整时,发行数量
亦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上市地点

    本次交易中发行的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

    廖道训等 17 名自然人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公司股份,自股份上
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廖道训等 17 名自然人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
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至交付日期间损益的归属

    标的资产在自评估基准日至交付日止的过渡期间所产生的盈利
由公司享有,过渡期间所产生的亏损由廖道训等 17 名自然人以现金
                                  4
方式全额补偿给公司。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上市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前后的新老股东
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
次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表决,并且需经中国证监
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组有关审计、评估和盈利预测报告的
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本次重组事宜的华夏视觉、汉华易美的《审计报告》
(天职业字【2013】549 号、天职业字【2013】549-1 号、天职业字
【2013】549-2 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天职业字【2013】549-3
号、天职业字【2013】549-4 号、天职业字【2013】549-5 号)及《资
产评估报告》中和评报字(2013)第 BJV1008-1 号、中和评报字(2013)
第 BJV1008-2 号)。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2 年、2013 年 1-6 月<备考财务报
表审计报告> 及 2013 年 7-12 月、2014 年<备考合并盈利预测审核报
告>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备考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

                               5
【2013】第 510398 号)及《备考合并盈利预测审核报告》(信会师
报字【2013】第 510397 号)。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的议案》

    经自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次交易的安排,本次
交易完成后,廖道训、吴玉瑞、吴春红、柴继军、姜海林、陈智华、
袁闯、李学凌、高玮、梁世平等 10 名自然人作为一致行动人,将成
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
制了《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
易报告书》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报告书发表了明确表示同
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此报
告书发表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

                               6
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框
架协议〉及补充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与廖道训等 17 名自然人签署的《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的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利
润预测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与廖道训等 17 名自然人签署的《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的利润预测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
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履行的法定程
序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
效。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司就本次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提交法律文件的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

                              7
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评
估机构及其评估师与公司及本次交易各方之间无关联关系,具有独立
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符合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
本次交易涉及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遵
循了市场的通用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
提具有合理性;评估方法选用恰当,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评估假
设前提合理;对标的资产评估价值分析原理、计算模型及采用的折现
率等重要评估参数选用适当,对预期各年度收益或现金流量等预测合
理。结合标的资产同行业公司的估值水平,公司董事会认为评估结果
合理、公允地反映了标的资产的价值。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廖道训等 10 名自然人
作为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本次交易前,廖道训、吴玉瑞、吴春红、柴继军、姜海林、陈智
华、袁闯、李学凌、高玮、梁世平等 10 名自然人作为一致行动人,
是标的资产的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完成后,廖道训、吴玉瑞、吴春
红、柴继军、姜海林、陈智华、袁闯、李学凌、高玮、梁世平等 10
名自然人作为一致行动人,将成为上市公司新的实际控制人,持有公
司股份将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30%,触发了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
规定,本次发行股份事项属于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发出收购要
约的情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上述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
增持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

                              8
份购买资产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
包括:
    (1)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股东大会决议,制
定、实施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或调
整相关资产价格、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等事项;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情况和市场情况,按照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方案,全权负责办理和决定本次交易的具体相关事宜;
    (3)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交易有关的
一切协议和文件;
    (4)应审批部门的要求或根据监管部门出台的新的相关法规对
本次交易方案进行相应调整,批准、签署有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
盈利预测等一切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协议和文件的修改;
    (5)协助廖道训等 10 名自然人作为一致行动人申请免于以要约
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若监管部门政策要求或市场条
件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证券市场
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作出相应
调整;
    (7)本次交易完成后,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办理相关股
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8)本次交易完成后,办理本次交易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登记
结算机构登记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
    (9)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
内,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事宜。
    (10)本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利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2012 年 9 月 27 日,公司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利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运用不超过 1 亿元
的自有闲臵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议案于 2013 年 9 月 27 日到期。
为充分利用公司自有资金,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
产收益,公司将继续履行上述议案,运用不超过 1 亿元的自有闲臵
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投资额度及期限内签署
相关合同文件。
    根据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
就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利用自有资
金委托理财的议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已建立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
险,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利用闲臵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闲
臵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公司现金资产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
的日常经营运作以及主营业务的发展。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董事会拟于 2013 年 10 月 15 日召开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10
       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三年九月二十八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