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股份: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4-01-29
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3 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
求,认真履行职责,列席了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针对公司
的重大事项及时召开监事会会议;对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总裁和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监督,积极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
一、2013 年度监事会重点工作情况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参与了公
司重大经营决策讨论,并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
会认为 2013 年度公司的工作能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法规制度进行规范运作,经营决策程序合法,完善建立了内部管理制
度等内控机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能勤勉尽
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维护公司利益,不存在违
法、违规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财务审计
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 201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有关事项做
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3、最近一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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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4、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5、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6、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成员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3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
就该项报告出具了监事会意见:《公司 2013 年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
告》客观、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实际运行情
况。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已建立了符合自身运行和管理需要的内部控
制体系及一系列的相关制度,其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合规性。监事会将
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实施方案的计划安排,督促公司
进一步完善体系建设和制度规范,监督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7、公司内幕信息管理情况
公司在 2013 年度的重大经营活动中,未发现有内幕交易的情形,
也未有损害少数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发生。
8、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为增强核心竞争力、抗风险能力和综合实力,公司在文化领域积极
寻求其他优质文化类资产进行收购重组,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能力。2013 年 2 月 26 日,公司因筹划可能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事项,
公司股票停牌。2013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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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就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可行性进行论证。2013 年 8 月 15 日,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等重大资产重
组方案,2013 年 10 月 15 日,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上述预案并上报中国证监会审核。2014 年 1 月 9 日,公司收到中国
证监会的通知,经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 2014 年 1 月 9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 2 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的重大资产重组事宜获得有条件审核通过。目前,公司尚未
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批复文件。
公司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公司属于文化创意产业,其业务主要
基于互联网技术,对创意类视觉素材(图片、视频等)、编辑类视觉素
材(图片、视频等)等数字产品进行交易并提供相关的增值服务。本次
交易完成后,华夏视觉和汉华易美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
司将新增视觉素材业务。近年来,标的公司的收入和利润水平持续保持
较快增长,根据重组标的公司股东的业绩承诺,重组完成后,标的资产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2017 年、2018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合并计算)分别不低于 11,487.38 万元、
16,328.02 万元、22,341.27 万元、27,741.00 万元和 32,856.00 万元。
重组完成后,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规模、收入和利润水平都将大幅提
升,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有利于扩大公司
的市场拓展能力和后续发展能力,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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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事会下一年度的主要工作
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
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2014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学习, 有计划地参加有关培训并坚持自学, 拓宽专业知识,
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以及履职能力,更好地发挥监事的职能。
2、继续监督公司规范运作,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督促公司
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准,督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
设与有效运行。
3、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促使其决策和经营
活动更加规范、科学,防止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4、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 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
通,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重点关注公司高风险领域,对公司重大投资、募集资金使用、关
联交易等方面实施定期检查,以防范企业风险,防止公司资产流失。
监事会在 2014 年将以更加严谨的工作态度履行职责,确保公司董
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依法经营,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
益。
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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