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14-02-28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远东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3
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
日(2014 年 2 月 25 日、26 日和 27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
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
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未发现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导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
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2014 年 2 月 2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柴继军
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221 号)及《关于核
准柴继军及一致行动人公告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
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222 号),中国证监会
核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并豁免柴继军及一致行动人因公司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需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5、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
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
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
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
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
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
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
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除前述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外,公司、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承诺在未来 3 个月内不筹划重大资产重
组、收购、发行股份等重大事项。
2、经自查,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
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公司 2013 年年报已于 2014 年 1 月 29 日披露,公司 2013 年
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45.87 万元。2014 年 2 月 25 日公
司披露了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编制的 2013 年度审计报告,对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进行备考合并,公司 201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480.13 万元。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