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4-16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远东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3
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于 2014 年 4 月 15 日 12:30 在常州公司总部以通讯表决方式
紧急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4 年 4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
应到会监事 5 人,实际到会监事 5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梅良诚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增补第七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15 日收到梅良诚先生递交的因个人原因辞去
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的辞呈,收到周建南先生递交的因个人原
因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的辞呈,收到梁南南女士递交的因工作原因辞去
公司监事职务的辞呈。
梅良诚先生、梁南南女士、周建南先生辞去监事职务将导致公
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根据《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梅良诚先生、梁南南女士、周建南先生辞职的生效
时间应为公司股东大会补选监事的当日,在补选出的监事就任前,梅
良诚先生、梁南南女士、周建南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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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情况,公司监事会提议增补关雄先生、王靓女士(简历
附后)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到本届监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将对上述被提
名人选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表决。
二、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作以下修改:
序号 条款 修改前 修改后
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9,875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万。 669,986,736 元。
2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19,875 万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669,986,736
全部为普通股。 股,全部为普通股。
3 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人,副 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人。
董事长 1 人。
4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由
1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 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
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 举产生。
生。
5 一百一十六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 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
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 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
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或者不履 会会议。
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
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6 第一百四十七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5 名监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
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 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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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 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
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 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
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 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
履行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 履行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
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 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
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包 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包
括 3 名股东代表监事和 2 名公司 括 2 名股东代表监事和 1 名公司
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中的职工 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中的职工
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 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
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 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
主选举产生。 主选举产生。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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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简历
关雄,男,1968 年 6 月出生,中专学历。1996 年-至今,北京新
永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9 年-至今,瑞华赢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1 年 5 月至今,海洋石油(洋浦)船务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 年 12 月至今,北京点亮无限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关雄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
券交易所的惩戒。
王靓,女,1981 年 9 月出生,本科学历。2006 年至 2011 年中国
智能交通系统(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11 年至今中国智能
交通系统(控股)有限公司行政总监;王靓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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