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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远东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4-04-16  

						         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01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

审议了《关于增补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关于增补第七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管的议案》、《关于聘任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法律法规,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谨慎的
立场,对上述议案及相关资料审阅后,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董事会增补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
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任职
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
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
被提名人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
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同意提名廖杰先生、梁军女士、孙晓蔷女士、柴继军先生、周云
东先生、钟晓林先生、张迪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其中钟晓林先生、张迪生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认真审阅公司聘任的高管人员、董事会秘书的履历等资料,我
们认为:
    梁军女士具备担任公司总裁的能力,同意聘任梁军女士为公司总
裁;孙晓蔷女士、柴继军先生、王刚先生具备担任公司副总裁的能力,
同意聘任孙晓蔷女士、柴继军先生、王刚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孙晓蔷
女士具备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资格与能力同意聘任孙晓蔷女士为
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刘玉平、孙琦、赵莉

                                      201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