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股份: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2014-07-01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远东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9
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14 年
2 月 2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柴继军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4]221 号),目前已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55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
承诺及履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4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于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
购人进一步做好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14]49 号)
文件要求,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承诺情况进行
了认真自查。经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相关主体没有不符合《监
管指引第 4 号》的承诺及超期未履行的承诺。
现将截至目前尚在严格履行中的承诺情况专项披露如下:
一、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一)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承诺内容:为避免本次重组后出现同业竞争,廖道训等 17 名自
然人承诺:
(1)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子公司、分公司、合营或联营公
司及其他任何类型企业(以下统称为“相关企业”)目前均未从事任
何与上市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生产经营业务或活动;
(2)本人及相关企业将来亦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
及其子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上
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任何生产经营业务或活动,
且不再对具有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企业进行
投资;
(3)本人将对自身及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约束,
如果将来本人及相关企业的产品或业务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产
品或业务出现相同或类似的情况,本人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解决:
①上市公司认为必要时,承诺人及相关企业将减持直至全部转让
所持有的有关资产和业务;
②上市公司认为必要时,可以通过适当方式优先收购承诺人及相
关企业持有的有关资产和业务;
③本人及相关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因同业竞争产生利益
冲突时,则无条件将相关利益让与上市公司;
④无条件接受上市公司提出的可消除竞争的其他措施。
(4)如本人或相关企业违反本承诺函,应负责赔偿上市公司及
其子公司因同业竞争行为而导致的损失,并且本人及相关企业从事与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竞争业务所产生的全部收益均归上市公司所有。
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承诺严格履行中,承诺人遵守了上述
承诺。
(二)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内容:廖道训等 10 名一致行动人针对规范关联交易事项,
做出如下承诺:
(1)尽量避免或减少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所控制的其他子公
司、分公司、合营或联营公司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
易。
(2)不利用实际控制和股东地位及影响谋求上市公司在业务合
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3)不利用实际控制和股东地位及影响谋求与上市公司达成交
易的优先权利;
(4)将以市场公允价格与上市公司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类交易
从事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就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与公司之间将来
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将督促公司履行合法决策程序,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及时详细进行信息披
露;对于正常商业项目合作均严格按照市场经济原则,采用公开招标
或者市场定价等方式。
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承诺严格履行中,承诺人遵守了上述
承诺。
二、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根据廖道训等 10 名一致行动人出具的承诺,廖道训等 10 名
一致行动人在本次交易中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满足下述条件:
(1)廖道训等 10 名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发行中所认购的远东股
份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六十个月内不进行任何转让。
(2)若远东股份 2018 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减值测试报告等相
关文件(名称以实际出具报告名称为准)出具的日期晚于上述股份的
限售期届满日,则廖道训等 10 名一致行动人承诺,待远东股份 2018
年度的审计报告出具以及减值测试完成后,视是否需要实行股份补
偿,扣减需进行股份补偿部分。期间廖道训等 10 名一致行动人继续
履行第一条的承诺义务,不转让所认购的远东股份的股票。
(3)廖道训等 10 名一致行动人中存在部分人员担任远东股份
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除遵守上述股份限售的承
诺外,上述人员承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承诺不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
后的十二个月内,承诺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不
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50%。
廖道训等 10 名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7.92%股权。
2、根据黄厄文、谢志辉、秦弦、马文佳、王广平、张向宁、喻
建军等 7 名自然人出具的承诺,黄厄文等 7 名自然人在本次交易中
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满足下述条件:
(1)黄厄文等 7 名自然人承诺在本次发行中所认购的远东股份
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任何转让。
(2)如果在本次交易完成后黄厄文等 7 名自然人中存在部分人
员担任远东股份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除遵守上
述股份限售的承诺外,上述人员承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
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承诺不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申
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承诺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
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50%。
廖道训等 17 名自然人如果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
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承诺严格履行中,承诺人遵守了上述
承诺。
三、关于标的资产利润的承诺
承诺内容:根据远东股份于廖道训等 17 名自然人签署的《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的利润补偿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利润预测补偿
协议的补充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利润预测补偿协议的补充协
议二》,以及廖道训等 17 名自然人出具的承诺,廖道训等 17 名自
然人对上市公司的利润补偿期间为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2017
年、2018 年,标的资产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2017 年、2018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合并计算)
分 别 不 低 于 11,487.38 万 元 、16,328.02 万 元 、 22,341.27 万 元 、
27,741.00 万元和 32,856.00 万元。
如果标的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承诺数的,则按照远东股份与
廖道训等 17 名自然人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利润补偿协议》、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利润预测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的利润预测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二》的规定进行补偿。
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承诺严格履行中,承诺人遵守了上述
承诺。
四、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承诺内容:廖道训等 10 名一致行动人针对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
事项,做出如下承诺:
保证做到远东股份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资产独立完
整、业务独立,具体如下:
(1)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①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上市
公司任职、并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不会在承诺人及其关联方兼任除
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继续保持上市公司人员的独立性;
②上市公司具有完整的独立的劳动、人事管理体系,该等体系独
立于承诺人;
③承诺人及其关联方推荐出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承诺人及其关联方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已做出的人事任免决定。
(2)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①上市公司具有完整的经营性资产;
②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
资源。
(3)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①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独立、完整的组
织机构;
②上市公司与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在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
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
(4)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①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以及具有
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在经营业务方面具有独立运作;
②除通过行使合法的股东权利外,不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业务活
动;
③依据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原则并采取合法方式减少或消除
承诺人及其关联方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存在的关联
交易,其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公平合理及市场化原则确定,确保上市公
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受到损害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保证公司财务独立
①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和财务管理制度;
②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一个
银行账户;
③上市公司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干预上市
公司的资金使用;
④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⑤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和领
取报酬。
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承诺严格履行中,承诺人遵守了上述
承诺。
五、针对标的资产评估假设不能实现时的承诺
承诺内容:针对本次交易中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所作的针对性评
估假设,廖道训等 10 名一致行动人已作出承诺:
华盖创意、汉华易美的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到期后如未能继续取
得,或与 Getty 的采购合同在 2018 年到期后无法完成续签工作,廖
道训等 10 名一致行动人将聘请专业机构就上述事项对上市公司的
影响进行测算,并就因上述事项带来的损失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承诺严格履行中,承诺人遵守了上述
承诺。
特此公告!
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