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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视觉中国: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5-01-14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15-004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相关材
料后,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涉及关联交易
   1.1 公司与常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产投”)、华泰柏瑞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华泰柏瑞-视觉中国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
称“华泰柏瑞-视觉中国资管计划”)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
议之补充协议》。
   公司的 10 名一致行动人(即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的廖道训先生、吴春红
女士和柴继军先生认购了华泰柏瑞-视觉中国资管计划的份额。廖道训先生与公
司董事长廖杰先生为父子关系,吴春红女士与公司董事兼总裁梁军女士为母女关
系,柴继军先生为公司董事、总编辑、副总裁。
   公司董事周云东先生为常州产投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常州产投、华泰柏瑞-
视觉中国资管计划参与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1.2 公司与兴铁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兴铁产投基金”)签
署《关于终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协议书》。公司独立董
事钟晓林先生为兴铁产投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董事兼总经理。钟晓林先生已
于 2014 年 8 月 5 日向公司董事会递交《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应专门委员会委
员职务的辞呈》。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补选的独立董事就任前,钟晓林仍将继续履行独
立董事及相应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与兴铁产投基金签
署《关于终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协议书》构成关联交易。
   2、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拟在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范围内,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发行数
量及募集资金规模”和“发行对象”事项进行明确,不构成发行方案的变化。
   3、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廖杰先生、梁军女士、柴继军先
生、周云东先生以及独立董事钟晓林先生需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需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
东也须回避表决。
    4、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将审议的《关于明确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的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
案》、《关于与兴铁产投基金签署<关于终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
协议》的协议书>的议案》、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4-2016 年)>的议案》等全部相
关议案已提交我们审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上
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
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
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涉及的关联交易、与常州
产投和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委托人签订的关于华泰柏瑞-视觉中国特
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与兴铁产投基金签订的《关于终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协
议书》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迪生、王冬
                 二○一五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