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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视觉中国: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关于终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协议书》的公告2015-01-14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15-009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关于终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

               股份认购协议>的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25 日与兴铁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兴铁产投基金”)签署了
《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书》。该事项已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及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18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
知书》,详见《视觉中国: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
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4-090)。
    为顺利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要求,公司拟在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范围内,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
“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规模”和“发行对象”事项进行明确,并与兴铁产投基金
签署了《关于终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协议书》。该事项
已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公司与兴铁产投基金签署的《关于终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
认购协议>的协议书》内容如下:
    本协议于 2015 年 1 月 13 日由下列双方在北京签署:
    甲方: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兴铁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鉴于:2014 年 8 月 25 日,甲、乙双方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
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约定乙方认购甲方非公开发
行的股份。
       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现就解除《股份认购协议》的有关事宜,达成本协议
如下:
       第一条 双方确认,《股份认购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尚未成就,《股份认
购协议》尚未生效。现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股份认购协议》自本协议书生效
之日起即行终止。
       第二条 双方确认:双方在《股份认购协议》项下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
不存在违约的情形,互相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 双方同意:《股份认购协议》终止后,双方仍应按《股份认购协议》
有关保密的约定承担相应的保密义务。
       第四条 本协议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乙方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
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成立,自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五条 本协议一式八份,双方各持一份,其余由甲方保留,以备向监管机
关上报材料之用,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公司与兴铁产投基金签署的《关于终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
购协议>的协议书》。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