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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视觉中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4年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15-02-16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4 年关联方资金占用和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及《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1号—业绩预告及定期报告披露(深圳证券
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2015年1月9日修订)》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视觉(中国)文
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如下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截止2014年12
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零。
       我们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没有违反相关规定的事项发
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事项。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独立意见
       公司除与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存在往来款外,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
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我们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事项发生,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事项。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迪生、钟晓林、王冬
                                             二○一五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