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中国: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9-30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15-090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于 2015 年 9 月 29 日下午在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电通创意广场 2
号楼 A 区办公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9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
方式发出。公司应到会监事 3 人,实际到会监事 3 人,参与表决监事 3 人。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深圳艾特凡斯智能科
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共募集资金净值 56411.231843 万元,用途为
“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向为“视觉数字娱乐业务”、“视觉数字内容与
服务业务”。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艾特凡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特凡斯”)
是上市公司实施“视觉数字娱乐业务”的经营主体,本次公司拟将部分募资资金
10000 万元用于对艾特凡斯增资,用于发展“视觉数字娱乐业务”。
此议案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投向的变更,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汉华易美图片有
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共募集资金净值 56411.231843 万元,用途为
“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向为“视觉数字娱乐业务”、“视觉数字内容与
服务业务”。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汉华易美图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华易美”)是上
市公司实施“视觉数字内容与服务业务”的经营主体,现拟将募集资金中 10000
万元用于向汉华易美补充流动资金,募资资金投向不发生变更。
此议案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及投向的变更,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改变部分募集资金投向暨向全资子公司常州远东
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增资用于支付收购股权对价的议案》
公司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共募集资金净值 56411.231843 万元,用途为
“补充流动资金”,现拟将其中 10000 万元用于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远东文化
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文化”)增资,增资后将用于支付“收购亿迅集
团 73%股权”部分交易对价。
公司 2015 年 6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一
次会议以及 2015 年 9 月 25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收购亿迅集团 73%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交易对价为人民币
1.8821 亿元或等值外币。根据支付安排,协议签署且经各方内部审批生效后 10
日内收购方支付股权转让总价款的 55%,即首次需支付 1.035155 亿元。原支付
方式为自筹资金现金支付,现拟使用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用于上述对价的部分支
付。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投向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整体发展
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业务结构,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
会效益。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
途及投向事项。
该事项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及投向变更,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此议案涉及对《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亿迅集团 73%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中的支付方式变更,故关联监事王靓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分别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深圳艾特凡斯智
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后一个月内,公司、全资子公司艾特凡斯、江南银
行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在及时
公告后向深交所备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汉华易美图片有
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后一个月内,公司、全资子公司汉化易美、中信银
行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在及时
公告后向深交所备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改变部分募集资金投向暨向全资子公司常州远东
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增资用于支付收购股权对价的议案》,且该议案经过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一个月内,公司,全资子公司远东文化与上海银行以及保荐机构国元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在及时公告后向深交所备
案。
本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股权资金来源发生变更的议案》
公司 2015 年 6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一
次会议以及 2015 年 9 月 25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收购亿迅集团 73%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交易对价为人民币
1.8821 亿元或等值外币。原支付方式为自筹资金现金支付,现拟使用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用于部分对价的支付。
根据支付安排,协议签署且经各方内部审批生效后 10 日内收购方支付股权
转让总价款的 55%,即首次需支付 1.035155 亿元。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此议案涉及对《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亿迅集团 73%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中的支付方式变更,故关联监事王靓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五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