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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视觉中国: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17-04-29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17-023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亿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
因承租物业而形成的日常性的交易。经预计,公司 2017 年度关联交易金额为 101
万元。2016 年公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 157.04 万元。
    2017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预计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 2 名关联董事廖杰、梁军对该
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全部同意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
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该议案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及公司 2016 年的生产经营情
况,公司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如下:

  关联交易                  关联交   关联交易   合同签订金额   截至披露日   上年发生金
               关联人
    类别                    易内容   定价原则   或预计金额     已发生金额       额


  接受关联                           以市场交
             北京宏瑞达科   承租物
  人提供的                           易价格为     101 万元     33.33 万元   157.04 万元
             科技有限公司     业
  物业租赁                             基础
    服务         小计                             101 万元     33.33 万元   157.04 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实际发生额   实际发生额
 关联交易                关联交   实际发   预计
               关联人                               占同类业务   与预计金额   披露日期及索引
  类别                   易内容   生金额   金额
                                                    比例(%)   差异(%)


               北京宏
               瑞达科                                                         2016 年 4 月 29 日
 接受关联                承租物   157.04   160 万
               科技有                                  100          1.85         公告编号:
 人提供的                  业      万元     元
               限公司                                                             2016-028
 物业租赁
                 甲
   服务
                                  157.04   160 万
                小计
                                   万元     元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
                                                                     不适用
             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
                                                                     不适用
            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中国智能交通系统(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开曼群岛
    主要办公地址:香港湾仔轩尼诗道199-203号东华大厦1004室
    注册资本:380,000 HKD
    成立日期:2008年02月20日
    法定代表人:廖杰
    经营范围:向中国的高速公路、铁路(包括轨道交通)及城市交通行业领域提
供智能交通系统及交通基建技术解决方案及服务。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中国智能交通系统(控股)有限公司总资产 534,701
万元,净资产 216,476 万元,主营营业收入 252,584 万元,净利润 5,483 万元。
由于北京宏瑞达科科技有限公司是中国智能交通系统(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智能交通”)控股子公司,相关财务数据以智能交通为准。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廖道训、吴玉瑞、吴春红、梁世平、姜海林、袁闯等人为智能交通的实际控
制人,同时也在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范围内(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廖道训等十
名一致行动人)。智能交通的董事长廖杰先生同时也是本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
人。北京宏瑞达科科技有限公司为智能交通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廖杰为股东
廖道训之子,董事梁军为股东吴春红之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10.1.3 条及 10.1.6
条的规定,上述关联方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故董事廖杰、
梁军回避表决。
    (三)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关联方公司的财务状况分析,关联方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视觉中国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承租物业等交易属于日常经营和业务
活动,该等交易是以市场交易价格为基础,各方平等磋商后进行的,定价依据合
理,相关交易公平、公正,符合视觉中国的整体利益。同时,视觉中国的业务具
有独立性,公司产品采购及销售均坚持多家配套的原则,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
司经营产生依赖影响。
     2、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亿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中国智能交通系统(控股)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北
京宏瑞达科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出租人:北京宏瑞达科科技有限公司
    承租人:亿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交易内容:出租人向承租人出租其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
204号楼2层西南区域的办公室,建筑面积517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17年1月1
日至2017年6月30日;交易定价:总价50万元,其中租金包含现有办公家具使用
费用6.76万/月,物业费1.57万元/月,保证金为3个月的租金20.29万元;结算方
式:承租人应于每月第1日前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及物业费;
    生效条件: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每半年签署一次。
    协议双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签订协议,协议的签署、
付款安排、结算方式、生效条件等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充分利用重要关联方的优势
资源,保障公司日常办公和经营便利。交易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损
害公司及关联方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较小,
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且对视觉中国主营业务独立性无影响。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已就该议案向独立董事征求意见,独立董事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此次预计2017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属于日常经营业务,遵循了一般商业条款、定价公允、符合上市公司
的利益;本次交易金额合计101万元,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表决程序合法、规范。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元证券认为:视觉中国2017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履行
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符合全体股
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国元证券对视觉中国预计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3.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