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中国: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0-31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17-070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视觉中国”)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30 日上午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
电话会议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0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
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公司应到会董事 8 人,实际到会董事 8 人,参与表决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议案详情请参见公司
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刊登的详细内容。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17 年第三季度
报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的《视觉中国: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视觉中国: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7-072)。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的《视觉中国: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7-073)。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担保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11 条第
二款规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故此本议案须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 2017 年 11 月 15 日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与本公告同日
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视觉
中国:关于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74)。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