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中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19-013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视觉中国”)
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7 年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
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
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二)变更日期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的规定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三)变更内容
1. 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 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
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其
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执行。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
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准则、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修订
内容主要包括: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
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
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
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
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
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衔接规定,企业应当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
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按照金融工具准则
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相关
财务指标。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按照新金融工
具准则的要求调整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包括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含
减值)等,对 2019 年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产生影响,但对公司当期及
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
章程》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四、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
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
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