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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视觉中国: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19-08-03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19-041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 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近日,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视觉中
国”)收到银行反馈的担保合同,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
简称“南京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北京汉华易美图片有限公司向南
京银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 3,000 万元,担保期限
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 担保额度的审批情况
    2018 年 12 月 1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互保,其中为北京
汉华易美图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授权期限自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2019 年 7 月 12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
的议案》,同意为北京汉华易美图片有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人民币 10,000 万元
(含等值外币),授权期限自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额度发表了独立意见,并经 2019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2 月 19 日、2019 年 1 月 4 日、2019 年 7 月 13 日、2019 年 7 月 30 日刊登于《中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视觉中国: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77)、《视觉中国:关于
预计 2019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9)、《视觉中
           国: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视觉中国: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视觉中国:关于
           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2)、《视觉中国: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38)。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审批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担保前                本次担保后
                       被担保方最   审批的担                                          可用担   是否
              被担                             对被担保方   本次担保金   对被担保方
 担保方                近一期资产     保额度                                          保额度   关联
              保方                             的担保余额   额(万元)   的担保余额
                         负债率     (万元)                                          (万元) 担保
                                               (万元)                  (万元)
            北京汉华
公司及全
            易美图片     71.60%      20,000      9,000        3,000        12,000      8,000    否
资子公司
            有限公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汉华易美图片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01月27日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14幢一层101室
               法定代表人:柴继军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摄影、扩印服务;电脑图文设计;技术推广服务;承办展览展示;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货物进出口;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
           备;版权贸易;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
           (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电子公
           告服务) 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07月09日)。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北京汉华易美图片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北京汉华易美图片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89,378.98万元,负债总额65,684.55万元,银行贷款总额1,982.40万元,流动负
           债总额65,112.15万元,净资产23,694.43万元,营业收入4.84万元,利润总额
           9,612.67万元,净利润9,612.67万元,资产负债率73.49%;截至2019年3月31日,
北京汉华易美图片有限公司资产总额92,423.03万元,负债总额66,174.21万元,
银行贷款总额1,982.4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65,601.81万元,净资产26,248.82
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2,554.39万元,净利润2,554.39万元,资产负
债率71.6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乙方):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甲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债务人:北京汉华易美图片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 3,000 万元
    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甲方
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
底 费、公证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四、董事会意见
    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9 日、2019 年 7 月 13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视觉中国:关于预计 2019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9)、《视觉中国:独立
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视觉中国:关于对全
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2)、《视觉中国: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余额为 66,225.07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 2018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22.91%,均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之间的互保。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
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九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视觉中国:关于预计 2019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视觉
中国: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3.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