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中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参与认购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2019-10-25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19-054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参与认购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陈智华、高玮拟以持有的公司股票参与鹏华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鹏华中证 500ETF”或“基金”)网下股票认
购。陈智华、高玮本次基金份额认购为股票定向换购,未直接参与集合竞价交易,
不影响二级市场的集合竞价交易。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与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参与鹏华中证 500ETF 份额认购的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
智华、高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智华、高玮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及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吴春红 93,912,627 13.41%
廖道训 89,161,290 12.73%
吴玉瑞 87,161,290 12.44%
姜海林 30,610,125 4.37%
陈智华 14,830,762 2.12%
袁闯 6,956,868 0.99%
李学凌 6,115,710 0.87%
高玮 3,057,855 0.44%
梁世平 471,236 0.07%
柴继军 45,762,128 6.53%
1
巫晓燕 100,000 0.01%
华泰柏瑞-视觉中国特定多客
5,911,100 0.84%
户资产管理计划 2
合计 384,050,991 54.82%
注:1、巫晓燕女士为柴继军先生配偶;
2、华泰柏瑞-视觉中国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为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认购
对象,其实际出资人为廖道训、吴春红、柴继军。
二、本次拟参与基金往下股票认购的主要内容
1、拟认购基金份额的目的:丰富投资组合,优化资产配置。
2、拟认购基金份额的股份来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3、拟认购基金份额的股票数量及比例:陈智华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不超
过 1,000,000 股(总股本的 0.14%)直接换购鹏华中证 500ETF 的基金份额,换
购后持有公司股票不低于 13,830,76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7%;高玮拟将其持
有的公司股票不超过 500,000 股(总股本的 0.07%)直接换购鹏华中证 500ETF
的基金份额,换购后持有公司股票不低于 2,557,85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7%。
上述二人合计拟换购不超过 1,500,000 股股票价值对应的基金份额。
实际参与认购的股份数量和认购的基金份额数量以该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
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本公司将另行公告。基金募集期结束后,鹏华中证 500ETF
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届时陈智华、高玮可以直接参与该基金的二级市
场交易。
4、拟认购基金份额的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至 6 个月内(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时间除外)。
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智华、高玮分别承诺在 3 个月内通过证
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含本次换购鹏华中证 500ETF 的公司股份)不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三、本次换购事项不存在违反股东此前已披露的相关承诺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严格履行承诺,未出现
违反承诺的事项。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鹏华中证 500ETF 基金份额认购实施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2017】
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遵
守承诺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鹏华中证 500ETF 基金份额认购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陈智华、高玮将
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基金份额认购。本次基金
份额认购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
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鹏华中证 500ETF 基金份额认购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控股股东出具的《关于认购鹏华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