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中国: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4-29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视
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经认真审阅会议的相关材料,现就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 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
理层根据公司 2020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审众环协商确定相关的
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我们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
和职业素质,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开展审计工作过程中尽职、尽责,坚持以公允、
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
根据公司业务需要,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
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
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朱武祥、汪天润、潘帅
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