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中国: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1-09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视觉
(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经认真审阅会议的相关材料,现就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1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发展的需
要和资金的实际需求,有利于优化配置公司与子公司的担保资源,提高公司决策
效率。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均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制度对对外担保的规定,
公司可充分了解其经营状况并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
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担
保,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张宗堂先生的个人履历,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本次聘任的副总裁教育
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要求。未发现有《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
或者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任何处罚和惩戒,符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公司本次聘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
们同意聘任张宗堂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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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朱武祥、刘春田、潘帅
二〇二一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