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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视觉中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30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1-026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视觉中国”)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 变更原因

    2018 年 12 月,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简
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
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 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
赁准则。

    3. 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4. 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第 21 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
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主要变化包括:

    1. 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
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

    2. 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
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
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 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 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
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
章程》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四、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
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 董事会决议;
    2. 监事会决议;
    3.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