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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视觉中国:关于成都光厂创意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2022-04-28  

                                关于成都光厂创意科技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众环专字(2022)0810124号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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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审核报告


专项说明
   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1
防伪编号: 02722022041092351241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签



报告 文号:          众环专字(2022)0810124号
委托 单位: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被审验单位名称: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微信扫一扫查询真伪
被审单位所在地:     江苏-常州市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事务所名称:
                     伙)
报告 类型:          其他专项审计
报告 日期:          2022-04-26
报备 日期:          2022-04-27
签名注册会计师:     魏云锋 靳凯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光厂创意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
                      审核报告




  事务所名称: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事务所电话: 027-86781083
  通信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知音集团东湖办公区3号楼



 如对上述报备资料有疑问,请与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联系。
 防伪查询电话号码:027-87305466
 防伪技术支持电话:0755-82733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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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光厂创意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成都光厂创意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按照《关于成都伦索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并参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成都光厂创意科技有限公司(原名成都伦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或标的公司)编制了 2021 年度的《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本专项说

明仅供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

途。



    一、公司简介

    本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9 日经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成立。公司设立时成立时

注册资本 50 万元,李维以货币出资 50 万元,持股比例 100%。

    2015 年 6 月 4 日,公司股东会决议一致同意吸收杨达为公司新股东,李维将其持有的

3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0%股份)转让给杨达;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杨达认缴出资 30 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60%);李维认缴出资 2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0%)。

    2016 年 2 月 19 日,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增加注册资本 50 万元,杨达和李维分别按持

股比例增资,认缴增资金额 50 万元,本次认缴后注册资本达到 100 万元,其中杨达认缴出

资 6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0%),李维认缴出资 4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0%),2016 年 11

月 24 日,两位股东分别以货币方式出资,认缴出资均已到位。

    2020 年 2 月 25 日,根据股东会决议,李维将其持有的 3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0%股份)

转让给杨达;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杨达认缴出资 9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90%);李维认缴出

资 1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

    于 2021 年 5 月,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杨达将其持有的 8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8%股份)

转让给成都伦索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杨达认缴出资 82 万元(占

注册资本的 82%);李维认缴出资 1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成都伦索企业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出资 8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8%)。

    于 2021 年 6 月,原股东与常州远东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文化)签订了“投

资协议”,远东文化以 2,000 万元收购原股东杨达所持本公司股权的 12.5%、以 4,000 万向本

公司增资(其中 25 万元计入实收资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此次增资后本公司注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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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光厂创意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由 100 万元变更为 125 万元,其中杨达持股比例为 55.6%、远东文化持股比例为 30%、李

维持股比例为 8%、成都伦索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 6.4%。

    于 2022 年 4 月 2 日,本公司名称由成都伦索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成都光厂创意科技有

限公司。

    公司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1199 号 3 栋 34 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图文

设计制作;专业设计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

版权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软件开发;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经营;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远东文化 2021 年 6 月与杨达、成都伦索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公司)、成都伦索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签订“投资协议”,杨达及标的公司共同承诺,标的公司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6,500 万元、7,500 万元和 8,500

万元。无论标的公司依托 Vjshi 平台所经营的版权素材交易业务基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应按照何种方法(为免歧义,此处方法指“总额法”或“净额法”)确认营业

收入,营业收入业绩承诺应按照“总额法”进行考核。

    杨达及标的公司共同承诺,标的公司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实现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下称:“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500 万元、

850 万元和 1,000 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业绩承诺以累计数考核。为免歧义,即 2021 年应完

成扣非归母净利润 500 万元,2021 年-2022 年两年应累计完成扣非归母净利润 1,350 万元,

2021 年-2023 年三年应累计完成扣非归母净利润 2,350 万元。

    如标的公司在对应会计年度末未能完成上述任一业绩承诺,投资者有权要求:

    ①视上述业绩承诺实际完成情况,按照如下公式调整本次交易投前估值,调整后投前估

值=[1-(当期业绩承诺数-当期实际完成数)÷三年累计承诺总数]×投前估值。上述两项业

绩承诺分别计算,取结果中的较低值作为当次的最终调整后投前估值,并在不改变本次交易

投资人股权比例的前提下,按照调整后的投前估值相应调减根据本合同应支付的任何款项

                                    专项说明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