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公用: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2019-02-27
股票简称:中山公用 股票代码:000685 公告编号:2019-008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
发行人: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 18 号财兴大厦北座
主承销商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分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分销商
惠州市江北东江三路55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层
签署日期:2019 年 2 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 2017
年 10 月 24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97 号文核准公开发
行面值不超过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为本次债券的第一期发
行,规模为 10 亿元,已于 2018 年 5 月发行完毕。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简称为“19 中山 01”,债券代码为“112861”,
为本期债券的第二期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
2、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每张面值为 100 元,
发行数量为不超过 1,000 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3、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
格机构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和合格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
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公
众投资者和合格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
资产为 1,265,153.75 万元(2018 年 9 月 30 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
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26.32%,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27.25%;发行人最近
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17,442.27 万元(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
和 2017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49,365.95 万元、96,267.75
万元和 106,693.12 万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
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
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
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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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
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
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在上市前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
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本期债券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的第 3 年末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
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的票
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
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
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
期内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
人。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日,即为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
进行回售申报,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本期债券面值总额
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
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9、本期债券的询价区间为 3.50%-5.0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9 年 2
月 28 日(T-1 日)向网下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
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9 年 3 月 1 日(T 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10、本期债券面向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
格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发行
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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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
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11、网下发行对象为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
合格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合格机构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申购。每个合格机构投资者的最低认
购单位为 10,000 手(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0 手(1,000
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12、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
替代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
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4、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根据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质押式回购资格准入标准及标准券折扣系数取值业务
指引(2017 年修订版)》,本期债券不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若后
续政策调整,质押式回购交易安排视情况变化作相应调整。
15、增信措施: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6、发行人为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685),截至本公告出具
日,发行人股票处于正常流通状态,不存在因业绩下滑或重大违法违规事项而影
响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条件的事项。
17、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
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中山公用事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
书》。与本期债券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18、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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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发行人、公司 指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债券、本次公司债 指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券 亿元(含 20 亿元),首期债券已于 2018 年 5 月
完成发行,发行规模为 10 亿元
本期债券、本期公司债 指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
券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
为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
本次发行 指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10 亿元(含 10 亿
元)公司债券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
募集说明书 指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
书》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指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人 指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 指 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分销
商组成的承销团
资信机构、评级机构、 指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中诚信
网下询价日(T-1 日) 指 2019 年 2 月 28 日,为本次发行接受投资者网下询
价的日期
发行首日、网下认购起 指 2019 年 3 月 1 日,为本次发行接受投资者网下认
始日(T 日) 购的起始日期
元 指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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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全称: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为“19 中山 01”,债券代码为“112861”。
3、发行规模:本次债券的发行总规模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采用
分期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为第二期发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
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
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
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7、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
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协商确定。
8、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即利
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
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9、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9 年 3 月 5 日。
10、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
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
办理。
11、付息日:2020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3 月 5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
计息);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0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3 月 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其后的第一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2、兑付日:2024 年 3 月 5 日为本期债券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的兑付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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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2 年 3 月 5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3、特殊权利条款: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本期债券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
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的第 3 年末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发行
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
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
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
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
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行
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日,即为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
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
售申报,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本期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
结交易。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
交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4、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山
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
信用等级为 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
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15、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债券受托管理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发行对象: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
禁止购买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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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发行方式: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
簿记管理人根据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19、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不向本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0、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并
由承销团成员按照承销团协议规定的比例承担各自的承销责任。
21、发行费用:本期债券的发行费用为募集资金总额的 0.5%。
22、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金融
机构借款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23、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24、质押式回购安排: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
级为 AA+。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质押式回购资格准入标准及标准
券折扣系数取值业务指引(2017 年修订版)》,本期债券不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
易的基本条件,若后续政策调整,质押式回购交易安排视情况变化作相应调整。
25、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
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26、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7、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 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和评级报告
(2019 年 2 月 27 日)
T-1 日 网下询价(簿记)
(2019 年 2 月 28 日) 确定票面利率
T日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2019 年 3 月 1 日) 网下认购起始日
网下认购截止日
T+2 日
网下机构投资者于当日 16:00 之前将认购款划至
(2019 年 3 月 5 日)
主承销商专用收款账户
T+3 日
发行结果公告日
(2019 年 3 月 6 日)
预计发行期限 2019 年 3 月 1 日-2019 年 3 月 5 日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
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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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并拥有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法
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3.50%-5.00%,最终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
和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上述利率区间范围内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9年2月28日(T-1日),参与询价的合格
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19年2月28日(T-1日)14:00-16:00之间将《中山公用事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
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一)
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经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可以延长网下利率询价时间。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
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
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询价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 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
并为 1,000 万元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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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
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具体见本公告填表说明第 7 条之填写示例);
(7)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
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
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应在 2019 年 2 月 28 日(T-1 日)14:00-16:00
之间,将加盖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章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交
易所债券市场风险揭示书》、《合格投资者确认函》、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经营金融业务的许可文件或金融产品的证明文件1之复印件传
真至主承销商处。上述资料提供不齐全的,主承销商有权要求合格机构投资者补
齐上述材料及认定合格机构投资者提交的认购申请是否有效。
传真:020-87553363-10002;
联系电话:020-87553580、020-87555888-6734、6740。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即
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未经簿记管理人及发行人同意不可撤销。
经簿记管理人同意可以启用应急邮箱:gfzqbond@gf.com.cn 接收投资者认购
申请,投资者需发送标题为“xxx(机构全称)【19 中山 01】认购申请”的加盖单
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章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交易所债券市场
风险揭示书》、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金融业务的许可
文件或金融产品的证明文件之复印件。簿记管理人有权认定邮件形式的认购申请
是否有效。
3、利率确定
1
经营证券、基金、期货业务的许可证、经营其他金融业务的许可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明、(公益基金、
QFII 等对应的开户材料)、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等身份证明材料,理财产品还需要提供产品成立备案
证明文件等证明材料
2
簿记管理人认为必要时,可启用应急传真:020-87559819
10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通过市场询价协商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
于 2019 年 3 月 1 日(T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
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并拥有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法律、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10 亿元(含 10 亿元)。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每个合格投资者的最低认购数量为 10,000 手(10 万张,
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0 手(10 万张,1,000 万元)的整数
倍。每一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
得超过本期债券网下发行总额。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 3 个交易日,即 2019 年 3 月 1 日(T 日)、2019
年 3 月 4 日(T+1 日)每日的 9:00-17:00 和 2019 年 3 月 5 日(T+2 日)的 9:00-15:
00。
(五)认购办法
1、凡参与簿记建档的合格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
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 2019 年 2 月 28
日(T-1 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在 2019 年 2 月 28 日(T-1 日)16:00 前向
簿记管理人传真加盖单位公章或经业务授权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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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连同加盖公章或经授权业务章的《交易所债券市场风险揭示书》、《合格
投资者确认函》、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金融业务的许可文件或金融产
品的证明文件之复印件。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认购意向,根据网下簿
记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并向获得网下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
款通知书》。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金
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进行:按照投
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申购金额进行
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
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
的原则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决定
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签订《网下认购协议》的机构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
2019 年 3 月 5 日(T+2 日)15:00 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
应注明机构投资者全称和“19 中山 01”字样,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
收款账户户名: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账户账号:3602000129200191192
收款账户开户行:工商银行广州市第一支行
支付系统行号:102581000013
(八)违约认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 2019 年 3 月 5 日(T+2 日)16:00 前缴足认购款的机构投资者将被
视为违约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认购
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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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
示条款参见《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五、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 18 号财兴大厦北座
法定代表人:何锐驹
联系人:何清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 18 号财兴大厦北座
电话:86-760-88380008
传真:86-760-88380011
邮政编码:528403
(二)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项目主办人:刘建、李尤佳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19 楼
电话:020-87550265
传真:020-87554163
邮政编码:510555
(三)分销商、受托管理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项目负责人:杜柏锟、褚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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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12 层
电话:010-83321300
传真:010-83321155
邮政编码:518038
(四)分销商: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惠州市江北东江三路 55 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
层
法定代表人:徐刚
项目负责人:王晶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 1088 号平安财富大厦 20 层
电话:021-51759919
传真:021-51782321
邮政编码:200122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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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签章页)
发行人: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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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签章页)
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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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加盖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章后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后,即
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办人姓名 传真号码
联系电话 托管券商席位号
证券账户名称(深圳) 证券账户号码(深圳)
工作邮箱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3.50%-5.00%)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单一标位,非累计)
重要提示: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 2019 年 2 月 28 日 14:00 至 16:00 连同加盖公
章或经授权的业务章的《交易所债券市场风险揭示书》、《合格投资者确认函》法人营业执
照副本复印件、经营金融业务的许可文件或金融产品的证明文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申购
传真:020-87553363-1000,备用传真:020-87559819;咨询电话:020-87553580、
020-87555888-6734、6740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2、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
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
批准;
3、本次最终申购金额为网下利率询价表中不高于最终票面利率的申购利率对应的最大有效的
申购金额;
5、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簿记
管理人按照网下利率询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所确定
的最终配售结果;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
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主承销商)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
义务,承担相应缴款责任的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要约项下未缴款部分对应的本期债券。
同时,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一的比例向承担缴款责任的承销商支付违约
金,并赔偿该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7、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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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
行。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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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投资者确认函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有关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规定,本机构为:请在()中勾
选
()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
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
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
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
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
同时勾选★项)
1.最近 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 2000 万元;
2.最近 1 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
3.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投资者。
备注:本确认函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
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如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
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所规定的合格投
资者。是()否()
投资者: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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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债券市场风险揭示书
一、【总则】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质押券价值
变动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适当性】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投资的资金来源、实际需求、风险
承受能力,投资损失后的损失计提、核销等承担损失方式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
参与债券交易。
三、【信用风险】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
低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市场风险】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放大交易风险】投资人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
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质押券价值变动风险】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回购业务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
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将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
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协议回购业务期间可能存在质押券价值
波动、分期偿还、分期摊还、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导致质押券贬值或不足的风险。
八、【操作风险】由于投资者操作失误,证券公司或结算代理人未履行职责等原因导致的操
作风险。
九、【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
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对于因交易所制定、修改业务规则或者根据业
务规则履行自律监管职责等造成的损失,交易所不承担责任。
十、【不可抗力风险】因出现火灾、地震、瘟疫、社会动乱等不能预见、避免或克服的不可
抗力情形给投资者造成的风险。
十一、除上述风险外,投资者还可能面临本金亏损、原始本金损失、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
财产状况变化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
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解除合同期限等风险。
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认购及交易的所有风险。投资
者在参与债券认购及交易前,应认真阅读债券上市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并做好风
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避免因参与债券认购及交易而遭受难以
承受的损失。
本人或本机构作为投资者已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充分知晓债券投资交易存在的风险,并
自愿承担可能发生的损失。
投资者(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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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传真至主承销商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
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
申购申请表》;
2、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3、本期债券的申购上限为 10 亿元(含 10 亿元);
4、票面利率应在申购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
最多可填写 10 档票面利率及对应的申购金额;
5、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超过
1000 万元的必须是 1000 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该申购
利率时,投资人的新增的投资需求,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累计;
7、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
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 3.40%~3.6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
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3.40% 1,000
3.50% 3,000
3.60% 5,000
合计 9,000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3.4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高于或等于 3.40%,但低于 3.50%时,新增有效申
购金额为 1,000 万元,有效申购总额为 1,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高于或等于 3.50%,但低于 3.60%时,新增有效申
购金额为 3,000 万元,有效申购总额为 4,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高于或等于 3.6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 5,000
万元,有效申购总额为 9,000 万元。
8、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本发
行公告要求的时间内连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交易所债券
市场风险揭示书》、《合格投资者确认函》、经营金融业务的许可文件或金融产
品的证明文件之复印件 3 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9、投资者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申购传真:
020-87553363-1000;备用传真:020-87559819;咨询电话:020-87553580、
020-87555888-6734、6740
3
经营证券、基金、期货业务的许可证、经营其他金融业务的许可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明、(公益基金、
QFII 等对应的开户材料)、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等身份证明材料,理财产品还需要提供产品成立备案
证明文件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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