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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山公用: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021-04-24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众环审字(2021)0500116号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众环审字(2021)0500116 号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中

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公用”)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



    一、 中山公用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中山公用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

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

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此页无正文)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兵




                                       中国注册会计师:
                                                              唐小琴


              中国武汉                        2021年4月22日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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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公用
水务有限公司、中山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中山市珍家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中
山中源给排水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中山市西区沙朗供水有限公司、中山市南头供
水有限公司、中山市民众水务有限公司、中山市阜沙供水有限公司、中山公用市
场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公用工程有限公司、中山市天乙能源有限公司、广东名城
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市名城名德环保有限公司、中山市龙城环境工程有限公
司、中港客运联营有限公司、中山公用环保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用国际(香港)
投资有限公司、中通(中山)投资有限公司、中山市公用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中山市南朗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市泰安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公用黄
圃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中山市中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山中裕市场物业发展有
限公司、中山公用东凤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山公用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博华
水务投资(中山)有限公司、中通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中通京西水务有限公司、
中通京南水务有限公司、中通京潞水务有限公司、中通和城水务(北京)有限公
司、中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中通京房水务有限公司、中通京丰环境治理有限公
司、通辽市桑德水务有限公司、兰溪桑德水务有限公司、兰溪市环投水务有限公
司、公用环境发展(江门)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99.52%,营业
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98.96%。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社会责任、企
业文化、信息披露、内部监督、人力资源管理、资金运营活动、采购管理、固定
资产管理、无形资产管理、存货管理、销售管理、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
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生产管理、关联交易、客运服
务、运营管理、投资性物业管理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采购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及销售业务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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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内控缺陷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由该缺陷或缺陷组合可能导致的财报错报>净利润的5%
               净利润的1%<由该缺陷或缺陷组合可能导致的财报错报≤净利润的
重要缺陷
               5%
一般缺陷       由该缺陷或缺陷组合可能导致的财报错报≤净利润的1%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对已公布的财务报告做出有实质性重大影响的更正;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
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
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编制财务报表工作的会计人员不具备应有素质。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
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
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补偿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
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
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年度利润总额的
 直接财产损失金        损失≥年度利润总                   损 失 <年 度 利 润 总
                                        1.8%≤损失<年度利
       额              额的2.4%                           额的1.8%
                                        润总额的2.4%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重要业务
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
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的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
负面影响的情形。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重
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的重要
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决策程序效率不高;一般业务制度
或系统存在缺陷;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的一般缺陷未得到
整改。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事项说明。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