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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山公用:关于成立光伏产业合资公司的公告2022-03-12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编号:2022-016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立光伏产业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的2021-2026
年发展战略规划,为积极布局新能源领域,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山公用环保产业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用环投”)拟与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
司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亿晶”)共同以人民币现金出资
成立以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为主营业务的合资公司(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其中公用环投出资7,000万元,占
注册资本的70%,常州亿晶出资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

    2022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2 年第 3 次临时会议以 8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光伏产业合资公司的议案》。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介绍

    1.公司名称: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注册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尧塘镇金武路18号

    4.法定代表人:李静武

    5.注册资本: 212,946.1116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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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主营业务:单晶硅(单晶硅棒、单晶硅片)、多晶硅、石英制品、太阳能电
池片及组件的研发生产;单晶炉、电控设备的生产;蓝宝石晶体、晶锭、晶棒、晶
片的生产、加工;销售自产产品;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太阳能、风能、柴油发电互
补发电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施工、承包、转包项目;相关设备的研发和国内批
发业务及其配套服务;太阳能发电;销售自产产品;国内采购光伏材料的出口业务
(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
请);水产品养殖、销售;产品质量检测、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普通货运。(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情况: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常州亿晶85.7140%的股份,常
州金沙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常州亿晶14.2860%的股份。

    8.交易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及拟签署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资公司名称:广东****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工商部门最后核准名称
为准)。

    2.合资公司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3.投资规模及持股比例:合资公司由公用环投与常州亿晶共同出资成立,注
册资本为1亿元,其中公用环投出资7,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常州亿晶出资
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

    4.经营范围:(光伏发电、分布式能源、配电网项目、储能电站、充电桩电
站)的开发、投资、运营、维护;节能业务投资服务;能源信息智能化服务;能
源技术的科技研发和咨询服务;充电桩及配件的研发、销售(最终经营范围以工
商部门核准为准)。

    5.合资公司的宗旨:结合股东双方各自资源、技术、市场、业务等优势,积
极响应国家政策及“双碳”行动方案,大力发展包含光伏在内的新能源业务。

    6.业务区域:前期以中山市作为重点布局区域,在推进项目开发、建设过程
中,强化产业合作关系,完成大湾区光伏业务布局,择机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项目
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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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商业模式:

    通过自持并运营分布式光伏电站,为用户提供清洁能源,并从中获得稳定的
发电相关收入;根据“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原则,公司与屋顶资源业主签订
能源管理合同,以业主需求为导向,在电站建成运营后,所发电量优先供应屋顶
资源业主使用, 给予屋顶资源业主一定的电价折扣或者支付屋顶资源业主一定的
租赁费用。若电站所发电量供屋顶资源业主使用后尚有余电,则余电全额上网。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根据公司制定的 2021-2026 年发展战略规划,为积极布局新能源领域,通过
与具备成熟光伏投建经验及产业链上游产能的优质企业开展合作,积累公司光伏
项目开发、投资、建设、运维方面的经验,为公司日后布局储能、综合能源管理、
源网荷储一体化业务等光伏延伸环节,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存在的风险

    目前分布式光伏行业处于高速增长阶段,市场竞争相对激烈,本次对外投资
可能会受宏观经济政策调整、电价变动、税收优惠调整、行业竞争以及市场需求
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合资公司成立后存在业务发展不达预期的风险。公司后期将
通过完善制度建设、专业团队建设及市场化激励、业务发展计划调整、资源共享、
技术与资质储备等,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流程和有效的监督机制,优化公司整体资
源配置,预防和降低对外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合资公司的设立符合公司 2021-2026 年发展战略规划,出资双方股东均为上
市公司的下属企业,信誉良好、资金实力较强,能够为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业务
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本次设立光伏产业合资公司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带来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 2022 年第 3 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光伏合资公司投资协议(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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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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