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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山公用:2022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1-25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22-088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 3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2022 年 11 月 24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开始;
    (2)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24日(星
期四)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年11月24日(星期四)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的地点:中山市兴中道 18 号财兴大厦北座六楼会议室。
    3.会议表决的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的召集人: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的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郭敬谊。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1
股份数为 871,251,081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59.063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 席 本 次 现 场 会 议 的 股 东及 股 东 授 权 委 托 代表 共 7 人 , 代 表本 公 司 股 份 数 共
859,885,480 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292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12 人,代表本公司股份数共 11,365,601 股,占本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05%。
    4.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 1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4,655,1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272%。
    5.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股东大会,广东保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审议了以下议
案: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871,176,881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15%;
    反对 74,2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85%;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44,580,9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338%;
    反对 7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166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
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
议案审议通过。
    2.逐项审议《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 债券发行规模
    总体表决情况:

                                                2
    同意 871,176,881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15%;
    反对 74,2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85%;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44,580,9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338%;
    反对 7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166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
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本子议案
审议通过。
    2.02 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871,176,881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15%;
    反对 74,2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85%;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44,580,9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338%;
    反对 7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166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
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本子议案
审议通过。
    2.03 债券期限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871,176,881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15%;
    反对 74,2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85%;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44,580,9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338%;
    反对 7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1662%;

                                        3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
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本子议案
审议通过。
    2.04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871,171,381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09%;
    反对 79,7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9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44,575,4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215%;
    反对 79,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1785%;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
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本子议案
审议通过。
    2.05 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871,176,881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15%;
    反对 74,2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85%;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44,580,9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338%;
    反对 7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166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
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本子议案
审议通过。
    2.06 上市场所
    总体表决情况:

                                        4
    同意 871,176,881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15%;
    反对 74,2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85%;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44,580,9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338%;
    反对 7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166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
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本子议案
审议通过。
    2.07 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871,176,881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15%;
    反对 74,2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85%;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44,580,9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338%;
    反对 7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166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
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本子议案
审议通过。
    2.08 担保情况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871,171,381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09%;
    反对 79,7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9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44,575,4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215%;
    反对 79,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1785%;

                                        5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
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本子议案
审议通过。
    2.09 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871,176,881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15%;
    反对 74,2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85%;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44,580,9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338%;
    反对 7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166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
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本子议案
审议通过。
    2.10 债券承销方式、上市安排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871,176,881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15%;
    反对 74,2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85%;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44,580,9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338%;
    反对 7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166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
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本子议案
审议通过。
    2.11 决议有效期
    总体表决情况:

                                        6
    同意 871,176,881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15%;
    反对 74,2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85%;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44,580,9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338%;
    反对 7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166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
数的 0%。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本子议案
审议通过。
    2.12 募集资金用途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871,176,881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15%;
    反对 74,2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85%;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44,580,9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338%;
    反对 7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166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
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本子议案
审议通过。
    2.13 偿债保障措施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871,176,881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15%;
    反对 74,2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85%;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44,580,9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338%;
    反对 7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1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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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
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本子议案
审议通过。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事宜的议
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871,192,981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33%;
    反对 58,1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67%;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44,597,0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699%;
    反对 5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130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
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
议案审议通过。
    4.审议《关于参与中山市城区排水厂网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871,194,981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36%;
    反对 56,10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64%;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44,599,0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744%;
    反对 5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0.125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
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
议案审议通过。



                                        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保信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杨骏锴、苏燕颜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 3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保信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 3 次临时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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