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山公用 股票代码:00068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股权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22 年 12 月 1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 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及公司已发布公告披露的信息外,信息 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或者授权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山公用事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录 .......................................................................................................................... 3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4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6 第一节 释义 若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含义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 指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人、中国华融 中山公用、上市 指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公司 复星高科 指 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255774 成立日期 1999-11-01 注册资本 3,907,020.8462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刘正均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主要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 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 投资和处置;对外投资;买卖有价证券;发行金融债券、同业 拆借和向其它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破产管理;财务、投 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业务;资产及项目评估;经批 经营范围 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国务院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 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 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1999-11-01 至无固定期限 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联系电话 86-10-59619119 2、股东结构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股东如下: 序 占总股本比 股东名称 股份类别 持股数量(股) 号 例(%) 内资股 9,901,084,435 12.34% 1 财政部 (未上市) H股 12,376,355,544 15.42% 内资股 2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18,823,529,411 23.46% (未上市) 内资股 3 中保融信私募基金有限公司 14,509,803,921 18.08% (未上市) 序 占总股本比 股东名称 股份类别 持股数量(股) 号 例(%)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 内资股 4 3,921,568,627 4.89% 司 (未上市) 内资股 1,650,000,000 2.06% 5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未上市) H股 1,960,784,313 2.44% 6 Warburg Pincus & Co. H股 2,060,000,000 2.57% Warburg Pincus Financial 7 H股 2,060,000,000 2.57% International Ltd Sino-Ocean Group Holding 8 H股 1,656,643,000 2.06% Limited 9 马永明 H股 1,421,504,000 1.77% Fabulous Treasure Investments 10 H股 1,421,504,000 1.77% Limited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中国华融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的基 本情况如下: 长期居 有无境外居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住地 留权 刘正均 董事长,执行董事 男 中国 北京 无 陈远玲 独立非执行董事 女 中国 北京 无 邵景春 独立非执行董事 男 中国 北京 无 谢孝衍 独立非执行董事 男 中国 香港 有 朱宁 独立非执行董事 男 中国 北京 有 徐伟 非执行董事 男 中国 北京 无 赵江平 非执行董事 女 中国 北京 无 郑江平 非执行董事 男 中国 北京 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国华融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名称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持股比例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哈投股份 600864.SH 8.52%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杭氧股份 002430.SZ 5.55% 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机电 02722.HK 5.32%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中国华融基于对中山公用发展前景的看好及其价值的认可,拟通过本次增持 提升对中山公用的影响力,支持中山公用做强做优,为上市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 价值。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 内无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 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二、本次交易所涉及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2 年 11 月 30 日,中国华融与复星高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中国华 融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增持上市公司 118,671,633 股流通股份(占上市公司目前 总股本的 8.0449%)。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股) 持股总数(股) (%) (%) 中国华融 - - 118,671,633 8.0449% 复星高科 118,671,633 8.0449% - - 《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复星高科 乙方:中国华融 甲方拟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118,671,633 股流通股份 (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8.0449%)以及衍生的所有权益转让给乙方(以下简称 “标的股份”)。乙方有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及条件受让标的股份。 (一)转让标的及价款支付 1、甲方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118,671,633 股股份及其附属权利转让给乙方; 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6.46 元/股,总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柒亿陆仟陆佰陆拾 壹万捌仟柒佰肆拾玖元壹角捌分(¥766,618,749.18 元)。 2、乙方应于标的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十个工作日内向甲 方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二)股份交割 1、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于生效后 5 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关 于标的股份转让合规性的确认申请。 2、本次协议转让取得证券交易所的确认文件后的 5 个交易日内,甲乙双方 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 (三)税费承担 因本次协议转让产生的税费由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义务主体各自 承担。 (四)违约责任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承诺,或者本协 议任何一方在本协议中所作的任何声明、陈述或保证存在欺诈或虚假成分,且对 本合同履行构成重大影响的,则该方构成违约,守约一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或单 方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如乙方于标的股份过户后 10 个工作日内未如期付款,乙方每逾期一日, 按未付转让价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3、如甲方于本协议生效且取得证券交易所的确认文件后 5 个工作日内未向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甲方每逾期一日,应按转让价款 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但因乙方未及时配合导致迟延过户登记的除外。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118,671,633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8.0449%。 四、所持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中山公用的股份,不存在所持 股份权利受限的情况。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未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或减持中山公用股份。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 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 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股份转让协议》。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至上市公司,以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2022 年 12 月 1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2022 年 12 月 1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广东省中山市 司 股票简称 中山公用 股票代码 000685 信息披露义务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北京市西城区金 人名称 司 册地 融大街 8 号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人是否为上市 是□ 否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否 公司第一大股 控制人 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赠与□ 其他□(因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0(股)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0.00%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义务人拥有权 持股数量:118,671,633(股) 益的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8.0449% 及变动比例 在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 时间:预计 2022 年 12 月完成权益变更 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协议转让 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 是□ 否□ 不适用 露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否 来 12 个月内 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否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 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否□ 不适用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 是□ 否□ 不适用 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否□ 不适用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否□ 不适用 准 (本页无正文,为《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2022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