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就公司对外捐赠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3 日召开第十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就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东升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拟 与集宁战役红色纪念园管理处签订捐赠协议,无偿捐赠 300 万元用于乌兰察布市 文化教育宣传的事项进行了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城 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 次对外捐赠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东升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拟向集宁战役红色纪念园 管理处无偿捐赠 300 万元事项,符合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要求,有利于提升 公司社会形象,未损害广大投资者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本捐赠事项时,表决程 序合法、有效,故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捐赠。 独立董事:王志强、刘云、冀志斌 2018 年 9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