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国城矿业: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2022-04-26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
                 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购买
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内蒙古国城实业有限公司 92%股权,拟通过支付现
金方式购买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持有的内蒙古国城实业有限公司 8%股权(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

    上市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是否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
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2018 年 7 月,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控股股东变更为国城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吴城。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上市公司不存在向收购人及其关联方购买资产的情况。本次交易距上市公司控制
权发生变更日已超过 36 个月。同时,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本次
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更。

    综上,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盖章页)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