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城矿业: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9-29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特就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关于公司实施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后提交了董事会审议,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是员工在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
则上参与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3、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
公司的发展活力,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与员工利益的有机结合,促进公司稳定、
健康、长远的发展;
4、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
议表决,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实施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同意将该持股计划草案
等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志强 刘云 冀志斌
2022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