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城矿业:关于注销剩余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2-11-11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2-124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剩余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
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原因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2022 年 11 月 10 日召开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回购
证券账户中的 19,663,867 股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部分回购
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137,299,314 股减少至 1,117,635,447 股,公
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1,137,299,314 元减少至人民币 1,117,635,447 元,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在指定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注销回购股份
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
或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
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2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6 日,每个工作日 9:00-
11:30,14: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十六区
19 号楼 16 层
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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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广琦
联系电话:010-50955668
传真号码:010-57090060
邮政编码:100070
4、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
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
5、其它
(1)以信函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2)以传真方式
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文件的日期为准;(3)相关文件请注明“申报债权”
字样。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
理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手续,并将于实施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2、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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