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特就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无偿财务资助的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 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旨在支持上市公司产业发展,且公司无需支付利息或提供担 保,不存在其他协议安排,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本次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 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王志强、刘云、冀志斌 2022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