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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新能源:关于购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2009-09-07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09-028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一、交易概述

    1.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09

    年9 月4 日上午9:30 在公司二楼会议厅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

    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09 年8 月28 日分别以专人、传真、电话等方式送达或通知

    全体董事、监事。会议应参加董事13 名,实际参加董事13 名,其中现场出席董

    事12 名,董事林炜瀚先生通过传真方式表决,公司全体监事及相关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拟参与竞买梅县GP2009-15 地块的议案》。同意1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2009 年9 月4 日下午参加了梅县国土资源局组

    织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以60,071.94 万元取得梅县GP2009-15

    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3. 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梅县国土资源局,地址为梅县新城府前大道国土资源综合大楼。

    三、交易标的资产概况

    上述编号GP2009-15 的地块位于梅花山公园西面、剑英大道西端北面,总占

    地面积为951933 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容积率≤3.0,建筑密度≤30%,

    绿化率≥30%,总成交地价为60,071.94 万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梅县国土资源局关于该地块的挂牌出让公告,挂牌宗地按现状出让,地

    块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

    一年内,竞得人必须动工建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五、购买土地对公司的影响

    1、近年来,公司已经形成了以新能源电力为核心、以房地产开发与建筑施

    工为基础的主营业务架构;确立了以做大做强新能源电力核心业务为重点、以做

    精做优房地产开发与建设施工基础业务为依托的发展战略。本次购得土地,符合

    公司主业架构和发展战略。

    2、本次购得土地,充分发挥了公司在当地房地产业务的品牌优势和资源整

    合能力,将为公司长远发展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有利于公司房地产开发与建筑

    施工基础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

    3、鉴于公司新能源电力核心业务的行业发展、规划建设周期以及稳定充裕

    的现金流等特点,本次购得土地,并进行有序合理开发,有利于公司总体资产运

    营效率的提升,有利于增强公司新能源电力核心业务的出资能力和发展能力,有

    利于公司新能源电力核心业务的做大做强和长远发展。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梅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成交确认书》

    特此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九年 九月 七 日